《楞严经》简言(续2)
南山草人:《楞严经》简言(续2) (四)关于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五阴”(亦称五蕴,指色受想行识等五蕴);“六入”(六根别名,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入,指根与境相互涉入)、“十二处”(是六根与六尘合称,六尘,即色声香味触法等,处,是生出来的意思)、“十八界”(眼根、色境及眼识等三界;耳根、声境及耳识等三界;鼻根、香境及鼻识等三界;舌根、味境及舌识等三界;身根、触尘及身识等三界;意根、法尘及意识等三界)等,是一切有为法之诸幻化相,即“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幻名灭”,本来都是如来藏妙真如性。 …经过佛陀的一番开示,大家知道,身体坏灭时,这五蕴身中还有不灭的东西存在,然后舍此生而另趣他生。而凡夫五蕴身与如来法身,其实是同一真性,差别只在迷与悟之间。由于妄想迷情,幻化出地水火风四大等物质色法,进而妄想心揽取少份的四大幻色而融合,然后妄想坚执显相而假合为五蕴根身,五蕴身就是这么来的。 1、“五蕴”:这五蕴色身,及山河大地虚空,都是妙明真心所显之物。一切存在,及种种差别形象,都是因尘境而妄起的分别相。是这些物种自相有差别,而非见性本身有差别;见性是清净的,并非离一切万象另有自性的见性。佛陀告诉说:“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们在禅定的境界中,能见之见性与见性所缘之尘境相以及意识妄想相等,都如同病眼所见的虚空幻花,原本不存在;而此见性以及所缘境原本都是妙净明体所现之物。…这见性,非是因生,亦非是缘生,更非是自然而有;但也不能说不是因缘,或不是自然。因为本来就没有非与不非,也没有是与非是;它是出离一切妄情计度之相,但又圆融一切法,与全体法界不一不异。” 这五蕴本是如来藏妙真如性。譬如有人用清净明亮眼睛去看晴朗碧空,目不转睛地看久了,就会看见空中狂花飞舞;而这些飞舞狂花,既不是从空中来,也不是从眼中来。色蕴就是这样,因此应当知道,色蕴是虚妄而无自性,本非因缘所生,亦非无因缘而有的自然性。同样,受、想、行、识等蕴,也都是虚妄而无自性,本非因缘所生,亦非无因缘而有的自然性。 2、“六入”:佛说,这六入本是如来藏妙真如性。如前所说,眼睛瞪视虚空而发生劳累错觉,就会看见空花乱飞。实际上,这“眼根”与所见的空花都是菩提自性一念妄动所成的虚妄之相。因此应当知道,“眼入”是虚妄而无自性,本非因缘所生,亦非无因缘而自生的自然性;同样,耳、鼻、舌、身、意等入,也都是虚妄而无自性,本非因缘所生,亦非无因缘而有的自然性。 3、“十二处”:佛说,这十二处本是如来藏妙真如性。不管是说色尘生出眼见,还是说眼根生出所见的色相,应当知道,眼处和色处都是虚妄而无自性,本非因缘所生,亦非无因缘而有的自然性。耳处和声处、鼻处和香处、舌处和味处、身处和触处、意处和法处等,都是虚妄而无自性,本非因缘所生,亦非无因缘而有的自然性。 4、“十八界”:佛说,这十八界本是如来藏妙真如性。应当知道,眼根、色尘为缘而生眼识界,三处推究都无所得。也就是说,眼根、色境及眼识三界都是依如来藏自体而起的虚妄暂有的现象,本非因缘所生,亦非无因缘而有的自然性。同样,耳根、声尘及耳识;鼻根、香尘及鼻识;舌根、味尘及舌识;身根、触尘及身识;意根、法尘及意识,推究都无所得。也就是说,它们都是依如来藏自体而起的虚妄暂有的现象,本非因缘所生,亦非无因缘而有的自然性。(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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