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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逆谤法之人,能否往生?


 2018/9/21    下载DOC文档    

  《印光法师文钞三编·卷三·复陈薪儒居士书》言:

  “四十八愿中,十念称名,即得往生,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此约平时说。以五逆罪大,谤法不信,此种罪障,岂悠悠泛泛之修持所能灭乎。观经五逆十恶,将欲命终,地狱相现,有善知识(此不论僧俗男女,但能教彼念佛者,即名善知识)教以念佛,或止十声,或不及十声,直下命终,亦得仗佛慈力,带业往生。此之十念,比平常之十念,其猛切有天渊相殊之势,故得往生也。以地狱极苦所逼,其一闻佛名,乃以全副精神为之称念。除此念外,绝无他念。虽非亲证一心不乱,然其心毕竟了无异念。当此之时,绝无有三心二意,疑信相参之心相,故不言及谤法。

  即平素谤法之人,亦必如堕水火以求救援,何暇生疑起谤耶。往生论谓谤法者,决定不生。以既谤正法,自无正信,何能往生。此极劝人生正信耳。若先曾谤法,后知改悔,则得往生。譬如病愈,即是好人。归降,即是顺民也。若谓谤法之人,后纵改悔,亦不得往生,便完全失却修持准绳。与儒教尚不合,况佛以一切众生同具佛性,皆当成佛乎。书云,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是知儒佛皆以改过迁善,以期希圣希贤,断惑证真为事也。世人不善会其意。徒执其文,自生障碍。可不哀哉。”

  【白话文】

  《佛说无量寿经》中阿弥陀佛因地所发四十八愿的第十八愿:至心称阿弥陀佛的名号十声,就能够往生,唯有造作五逆罪(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之血、破和合僧)、诽谤正法的众生除外。这是从平时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五逆十恶的罪过相当重,诽谤佛法不能生信,这种罪障,又怎么是漫不经心地修持就能消除的呢?而《佛说观无量寿佛经》中说:五逆十恶的人临终时,地狱相显现在他的面前,如果有善知识(这里不论是出家、在家,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能教人念佛的人,就叫作善知识。)为其开示教他念佛,哪怕只念了十声,或者还没念够十声,马上就命终了,也能够仰仗佛的慈悲愿力,带业往生。这里的十念猛厉、真切的程度,与平常的十念相比,有着天渊悬殊的差别,所以能够往生。因为被地狱极苦所逼迫,他一听到阿弥陀佛名号,就用全副精神来称念。除了这个念头外,绝没有其他的念头。这样,虽然不是亲自证得一心不乱,然而他的心中毕竟完全没有其余的杂念了。此时此刻,绝没有三心二意、半信半疑的心态,所以没有谈到谤法的情况。就是平时谤佛法的人,这时候也必定像堕落水火之中急求救援那样的迫切,哪里有闲暇来怀疑、诽谤呢?

  《往生论》中说谤法的人必定不能往生。因为既然是谤法的人,自然没有正信,又怎么能往生。这是极力劝导人生起正信。如果这个人在先前曾经诽谤佛法,后来知道改悔,便能往生。比如疾病好了,就是好人,归顺投降了就是顺民。如果说谤法的人,后来即使改悔,也不能往生,便是完全不明白修持的准则。这样和儒家的理念尚且都不符合,更何况佛教所认为的一切众生都有佛性,都能成佛的道理。古书中说:圣人如果迷失了正念就会变成轻狂之人,轻狂之人如果能够克制邪念就能变成圣人。所以说儒家和佛家都是以改正过错趋向慈善,期望能够效法圣贤,断除烦恼惑业证得真如佛性作为目标。世间的人不善于领会其中的道理,徒劳地执著于字面的意思,自己产生障碍,太让人感到悲哀了。

 

 

  我认为,印祖这里说的是理,不能说错。但事上却可能是另一回事。

  佛法里,理、事还是有很大差别的。理上讲,阿弥陀佛不舍一人,即使你造了再大的罪业,临终猛力十念,弥陀慈父必定会前来接引。但我们试想,一个人造了五逆十恶的大罪,这样的人临终时如何感召善知识前来开导、助念?这样的人其实大多会以极其意想不到的方式死亡,也即横死,那时他如何有时间有心情来念佛?

  谤法之人,如果忏悔,再猛烈求佛救拔,超度,当然亦可往生。但也只是理而已。事呢?这样的人已经深深在阿赖耶识里种下反对佛法的种子,一辈子都极端反佛,临终时就能信佛?这种可能性即使有,恐怕也是万万人之中之一吧。即使他后悔了,可他因为造下极大谤法恶业,临终时头脑一定处于极大的昏迷混乱状态,又如何能清醒念佛?即使平时信佛念佛之人,尚难以做到,指望五逆谤法之人做到?看看因为最近某个敏感事件,那些谤法之人的嘴脸吧,看看那些对自己不认可的宗门极尽诽谤攻击之能事的人吧,指望他们能幡然悔悟?也只存在于无限的可能性当中吧。

  所以,理上是一回事,事上又是一回事呀!

  理上诸法平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无有差别;事上,差别极大;

  理上,运水搬柴,无非是道;事上,对于还未掌握修心真谛的人,运水搬柴,无非就是生活琐事。

  理上,佛法不离世间法;事上,修行最好还是要出家,或者远离世俗。

  理上,极乐世界和娑婆世界无二无别;事上,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理上,在第一义谛中,一切都是清净的本性,“一切障碍即究竟觉,得念、失念,无非解脱;成法、破法,皆名涅盘;智慧、愚痴,通为般若;菩萨、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无明、真如,无异境界;诸戒定慧及淫怒痴,俱是梵行;众生、国土,同一法性;地狱、天宫,皆为净土;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一切烦恼,毕竟解脱”。事上,淫怒痴就是下地狱;戒定慧就是往生佛国。

  所以知道,理事还须圆融,不可执理废事。

  五逆谤法之人,也能往生,只存在于理论之中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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