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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事例二则:深刻教训,贪字终成贫,千万不要占别人的便宜!


 2018/7/15    下载DOC文档    

  因果事例二则:深刻教训,贪字终成贫,千万不要占别人的便宜!  

  因果事例一:捡钱不还,失主自杀,全家遭遇惨烈报应。

  摘录自地藏论坛

  我们生活的小山村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时还有很多人家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每户人家都有五六个小孩,只有我们家是俩个子,加上父亲有份社企的工作,我们家的生活没有压力并且生活的很好,常有肉吃,这在农村是让人眼红的,所以常常有左右邻居来我们家借油和米。我印象中大伯母(叔伯的)常来我们家借,母亲总是将米和油装得满些给她,我们家就母亲一个人干农活,很多时伯母总来帮忙,伯母命很苦,生了四个女儿两个儿子,有个婆婆瘫痪在床,母亲总说伯母是个可怜人。

  他们的大儿子和我一样大,長得高大白净,那年伯父帮亲戚拆房子,墙到下来砸断了腿,在住院的时候,有天我伯母去交医药费,在伯母前面有个14岁左右男孩拿钱时掉了一卷钱,当时我伯母用脚踩住钱,男孩走了她捡起钱,后来男孩回来找,有问到她,她说没捡到,男孩在医院哭着说,说谁捡到分回一半给他,好像是70块钱,在那个米一毛四分一斤的年代,70元是一家人半年的粮食钱啊!男孩一边哭一边说:他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双亡,舅舅舅妈收养他,现在钱丢了只有死路一条,在这种情况下伯母都没交出钱。听说男孩在回家的路上跳池塘自杀了,在我们那个地方很多小型池塘。

  说回伯母家,从那件事之后,她大儿子就得了癫痫病,每年发作一次,发作时打父母,打碎家里值钱的东西,到二十几岁时去一个小河洗衣服,可能发病了,掉河里淹死了。

  她的二女儿很漂亮温柔,在我小时候她常带我玩,找了个对象,没结婚二女儿就生病,花了很多钱也医不好,后来怀孕了,孩子没岀生二女兒死了。多年后伯母也患胃癌去世。她的小女儿前几年也得了一种病,脑萎缩很严重。我学佛后梦见伯母几次,念过地藏经给她,心里一直想写这件事,希望人们看了能明白因果不虚。

  如果此文有一点功德,尽数回向伯母和那男孩解冤释结,离苦得乐,回向堂妹身体早日康复。捡钱那段是母亲和我说的,应是伯母和母亲关系好和母亲说的当时情况,母亲记忆向来非常好,顶礼南無大愿地藏王菩萨。  

  因果事例二:深刻教训,千万千万不要占别人的便宜!

  师兄,我有发生在我身上的因果事需要和您说,同时我也希望师兄把它传播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但希望师兄隐去我的头像和微信号。

  事情是这样的,我今早和别人因为卖货买货发生了口角,然后产生了肢体冲突,我把对方的脸给挠了。后来对方报了警,随后去派出所解决。然后对方张口要一千,我只同意给她二百。后来经过协商我还是赔了八百。明明知道这是讹诈。那女的一会让我带她去整容,一会说一个心脏不好。后来为了了事,我协商八百元解决了。

  我是念过佛经的,深知业力比神通大,佛菩萨慈悲,没让讹更多已经很不错了。

  回来的路上我突然想起来,前段时间我老公捡到顾客掉的一千元。我当时叫他还他不愿意,还骂我傻。我后来也动心了,拿着这个钱交了孩子的园费。园费交了八百。当时那个顾客以为自己丢了八百而不是一千,其实是一千。

  真也奇怪,交了八百后剩下二百我就存卡里了。然后遇到有随喜法会的随喜一百,遇到建佛像的随喜一百,这两项正好也是二百。

  所以说冥冥之中,来路不正的钱不能花。我觉得自己值得庆幸啊,因为报应来的早,晚点就有利息,就会更严重的。感恩佛菩萨。我忏悔一切罪过,我会把捡的这八百元陆续的做功德回向给失主。希望广大网友能吸取教训。

  如果我把此文公布会对大家有所帮助的话,那么这个小功德回向给那位失主。南无释迦摩尼佛,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南无地藏王菩萨。  

  古语:不问自取视为贼也。所以佛经里,偷盗又称不予取。 将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他人的东西 (包括有形的无形的),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某种手段将它占为己有,这就是偷盗。偷盗可以分三种:强权不予取,盗窃不予取,欺诳不予取。

  第一、强权不予取。通过自己的势力权力,用强硬的手段夺占别人的东西。比如君主不依靠合法税收,而是通过权势非法获取,或凭借暴力手段掠夺别人的财物;掌握权力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

  第二、盗窃不予取。在暗地里偷偷摸摸地窃取别人的东西,别人看不见,就赶紧拿。

  第三、欺诳不予取。通过欺诳、诈骗的手段占有别人的东西。做生意的人很容易犯这个戒。

  一般来说,偷盗,那怕一时得到短暂的富贵,但最终的果报却是贫乏。比如投生饿鬼道中,感受一切所需都缺乏的痛苦。或是在畜生道中,被奴役、被屠杀卖肉还债。好不容易出来,转生为人了,还要感受贫困的果报,自己拥有的财物也容易丢失,容易被别人偷盗或侵占。

  《分别善恶报应经》:

  复云何业获报孤贫。有十种业。云何十种。一恒行劫盗。二劝他劫盗。三赞叹劫盗。四随喜劫盗。五毁谤父母。六谤讟圣贤。七障碍他施。八嫉他名利。九悭吝财物。十轻毁三宝愿常饥馑。如是十种获报孤贫。

  复云何业获大福德。有十种业。云何十种。一离劫盗。二离劝他非。三离随喜盗。四孝养父母。五信崇圣贤。六庆他名利。七广行惠施。八不嫉名利。九不悭财宝爱恤孤贫。十供养三宝。如是十种获福广大。

  《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

  佛言:人于世间,偷盗劫人,强取他人财物,求利不以道理,欺诈取财物,轻秤小斗短尺欺人,若以重秤大斗长尺侵人,道中舍遗取非其财,负债借贷不归,抵触以行互人,从是得五恶。何等五?

  一者财物日耗减,

  二者王法所疾,觉知当辜,少有脱者,

  三者若身未尝安归,常怀恐怖,亦自欺身,

  四者死后,魂魄入太山地狱中,太山地狱中,考治数千万毒,随所作受罪,

  五者从狱中来出,随所负轻重偿债,或有作奴婢偿者,或作牛马骡驴骆驼偿者,或作猪羊鹅鸭鸡犬偿者,诸禽兽鱼鳖之属,皆是负债者,经言债不腐朽所谓也,今见有下贱畜生之属,皆由故世宿命贪利,强取人财物所致也,畜生勤苦如是,见在分明,慎莫取他人财物。

 

  若有功德回向法界、回向六亲眷属、回向所有众生:

  生生世世,永远得闻正法、闻即信受、发菩提心、断恶行善、灭尽一切恶业、远离五逆十恶、消灾解难、离苦得乐、成就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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