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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天:怎样做,才能获得恶难不能临头的保障?


 2017/12/14    下载DOC文档    

  《普门品》云:“假使兴害意,推落大火坑,念彼观音力,火坑变成池。或漂流巨海,龙鱼诸鬼难,念彼观音力,波浪不能没。”

  假设有人兴起伤害此人的意图,把他推落到巨大的火坑之中,此人以念这位观音菩萨的圣号之力量,火坑会变成清凉的水池;或者漂流在巨海之上,将被鱼、龙或者其他的鬼为难迫害,因为念观音菩萨的力量,巨大的海浪也不能吞没他。

  这是偈答里前两个救苦济难的例子。过去或者现在也会有人以为:我称念观世音菩萨,菩萨就会现他的身相来救度我!其实不然,就像这两则例子,菩萨没有显示任何相,但不能说菩萨没施加力量救护众生。

  1.行不善之事,不会获得菩萨加持

  “假使兴害意”这是省略句,如果按中文的语法来看,省略的太严重了,谁兴起了害意被省略了,准备去伤害谁也被省略了,单看这一句最起码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意思,因为谁想去伤害没确定,被伤害的人也没确定,所以这两个被省略的部分就有可能是我,也有可能是他了。

  比如我兴起了伤害他的意图,或者他升起了想伤害我的意图。因为念观音菩萨的力量,这句也省略了谁念的部分,就可以出现这样的一种解读:如果我升起伤害他人的意图,但我称念观音菩萨了,就算他被我推落到巨大的火坑里,烧不到他!这种解释就有意思了,但从经文行文的角度来说,可能也包括了这类情况,只不过我们更多的是偏向于:我被伤害、我称念菩萨、我被推到火坑、我没有被烧灼到。

  换而言之,若我们称念菩萨圣号去行恶事,各位知道求菩萨需要除去两个情况(一是不至诚,二是不善)。因为我做的事情是不善的,所以求菩萨是不会灵验的,如果我升起伤害他人的意图,并推落他施加了伤害,虽然我称念观音菩萨圣号,但因为我行不善之事,菩萨不会加持我,更不会令火坑转换为清凉池。这就意味着,如果我们学佛念佛,还主观的去施加伤害,对方被损害的程度不会因为我学佛就得到半分减免。

  如果我们以学佛为依凭去施加各种恶事伤害,同样原因的缘故,也不会因为我们学佛了,减免一丁点的损害程度。就好像我们听过念某个咒后,往肉食上吹一口气,就可以无忧无虑地去吃肉了。但如果我们理解求佛菩萨不灵的原因,知道念经、咒、圣号没作用的原因,就一定知道这个做法仅是这样说说,同佛教的慈悲精神是不契合的。

  之前我分享了一个方法,因为行走在世间难免遇到这样的吃喝局面,虽然我不吃,但不能阻止他人也不吃,所以为了减少众生的痛苦,施加了一个观法,就是:把众生的神识从肉食的物相里剥离开!这样肉食就等同于一堆物质,而神识不会因此物质被如何对待有半点痛苦难过。这个观法依然还是需要各位能做得了,是有门槛的,不是我们这样一想就依然可以肆无忌惮地去吃肉的。如果伤害他人也是这样,不是因为我把他神识拽出体外,然后就心安理得地施加伤害!恶业就是恶业,依然是有罪业的。

  所以如果有人告诉你这样吃肉是没罪过的,按佛教的各种教义没有任何一条说“你伤害众生是白伤害的”;佛教的各种教义里就没有任何一个是鼓励我们违背因果的。如果我伤害你了,然后我没事,并不承受因果报应,这肯定不对。同理,但凡作恶,只要伤害到了自己,或者他人,或者众生,这个恶就是恶。

  这句“兴害意”就很有意思了,以古人的智慧,或者以翻译者对汉语的运用水平,绝对不会把两个主体都省略掉的,因为这会形成两种完全不同的解释。佛经的句子我们可以做出各种解释,一般是在某一个线上,可以深度不同、宽度不同,但没有出现一句话里两种完全相反解释的,这句粗暴理解就是这样。

  我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意图,我虽然能念菩萨圣号,但我去实施伤害行为,因为观音菩萨不帮助我们做恶,所以对方的伤害不会因为我学佛而半点减免。也正因为这句里加入了对佛菩萨行事的基本判断,使这种理解夭折于此;如果我们不把对佛菩萨行事风格加入其中,就会形成一个弥天大谎:我称念菩萨圣号,我伤害别人,别人也不会受到伤害!

  各位想一想在我们生活里,或者接触到的看到的解释文字里,是否有这样的描述倾向?如果有,我们一定要把佛菩萨的行事风格加入其中,想一想这事佛菩萨能不能做出来?如果佛菩萨不能做,不能施加影响于这样的事情里,我们在此件事情中所受的结果与学佛否没关系。

  换而言之,如果我们学佛了,还以学佛为依靠去行恶,就等于我们没在学佛。所以不能因自己学佛就去作恶;不能因为我会了消业的手段,就去随便造作业力;不能恃佛菩萨加持,就肆无忌惮。

  如果这样做了,就等于我们诵念的经文、咒语、圣号将统统无力,因为这个行为和佛菩萨的教诲是背道而驰的,你都没跟佛走,佛能拉着你吗?所以学佛就是趋同!佛这样做的,菩萨这样做的,佛菩萨这样教导我们去做的,我们如此去做就是趋同;如果行做和教诲违背,就等于我们没接受到教诲,想获得教诲的加持就是痴人说梦了。所以我们学佛要想获得力量、获得加持,要思维如何趋同?而不要做出伤害佛菩萨感情的事情。

  2.四转四观

  为什么在偈里省略了那么重要的主语?我们把这两句看完整就会发现一个很微妙的提示。之前和大家分享过四转四观,四观也叫四念处,或者叫做四念处观: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四念处是四个可以把念头投放在其上的地方,比如观察身体不净,这牙就从来没刷干净过,天天刷还是不干净,这脚就算天天洗也没洗干净过,脸也是,手也是,里面就更不要提了;对感受的观察就会发现,最后一定都是苦的;观察心念,发现念念不住,奔流不止,某一个念头再想提起,已经不是原来的感觉了,这就是无常了;而观察法,终究是没有执着的,你如此做,你得法的利益,他如此做,他得法的利益;谁这样做,谁得利益,这就是法,所以法无我,法无所执。这两句偈省略了主语,也正是应和了观法无我的含义。法既然无我、无我所,那么谁这样做,就谁得利益,为什么要强调谁念了菩萨圣号呢?

  只不过是我们想凭借菩萨的加被获得离苦的受用,所以我们主观的把自己当成被省略的主语,而偈中仅出现了“念彼观音力”的“念彼”的第三方提法,所以“念彼”能如此提,怎么就省略了“你我他”的准确提示?这就很妙了,法无所执!如阿弥陀佛的四十八愿里提到炎摩罗界乃至蠕动含灵,都可以蒙佛接引往生极乐,只要他满足往生极乐的标准,哪怕是一只小蠓虫小蚱蜢,哪怕就是一个纯粹的地狱众生,都可以往生极乐,这就是法无我。也正是因为法无我,所以谁做谁得,我们要不要获得法的受用?就看我们是否如此去做了。

  3.获得恶难不能临头的保障

  如果我们抽象地理解大火坑,大是描述火坑的范围大、火的时间长、火焰炽烈,被他人推落大火坑并非此人主观愿望,是被施加迫害,但被迫害的人因为念观音菩萨的力量而不受损伤。观音菩萨不伤害大众,所以大众也不可能伤害到观音菩萨,这就类似《金刚经》里描述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切割身体,结果刀斧过后,仙人因无嗔恨心,身体复原。如果我们看这个例子就神话故事了,但把因果加在里面就容易理解了。

  如果想解释神话故事,那就需要解释无我啊、神通啊、变化啊,这好像门槛就一下高大上了,不是我们矮挫丑能接近的了;但用因果解读就好理解了,他长久以来没有伤害他人,能爱护大众,所以没有人能伤害他。

  我们称念菩萨,即是获得菩萨的诸般修持的德能,就像菩萨是一个源头,我因为称念他变成了一个中转站,从而也拥有了相类似的受用,所以至诚称念菩萨圣号,刀、斧、鱼、龙、水、火、瘟、疾等等的恶难都不能临头,这种巨大的保障是我们学佛修行必须拥有的,类似于工具书一样的基础和重要。

  如果我们不想称念菩萨,又不想陷入恶难里,就不要去伤害众生,不要对他人施加任何形式的伤害。能这样做,能持续这样做,终究有一天可以有刀斧不临的效果。

  如果我们能救度众生于困厄、疾苦、饥渴,能持续做,终究有一天我们不受饥渴、不受病苦和困窘厄逆之事。这就等于我们从获得菩萨加持的效果上反推出菩萨累世的行持,知道了菩萨为什么拥有这样的能力,也知道为什么称念菩萨会有如此效用了。

  如果我们也想扎实推进菩提心,这些遇到的细细小小的善事,就不要绕路走,能做的善,不要因为很小就不去做。

  但我们终究是精力有限的,就算一百岁的生命也不过是三万六千五百天而已,把老幼阶段去掉,再减去吃饭睡觉,再减去其他的时间消耗,每天我们能用的时间非常少,所以感觉时间飞速一样,一周一周一月一月一眨眼就过去了,因为我们能自主的时间太少,所以能用以做什么的事情就很有限了,在这样有限的时间里、有限的精力里,我们需要做更具价值的事情。同样两个都是善事,我们没办法兼顾都做好,可能要选择最容易做的,或者更具价值的、更值得做的。

  同样如我常常说不要小看这个《普门超度》,可能几分钟就能帮助非常多的众生得到非常殊胜的效果,如果这几分钟我们做世间的善,能做多少呢?够我们看一篇文字、看一个故事,但几分钟做一个善的时间是不够的,所以要做最具价值的,也要照顾自身的能力。

  就像某富翁捐十五亿建设了一个寺院,这事我们听听就完了,不在我们能力范围的。所以想把善事做好,你要照顾自己的能力,还要兼顾最具价值,就要选择最优方案。普门救度系统的三位配合就是最优的方案,希望大家能扎实落实。

  今天的部分就到这里,阿弥陀佛!

  摘自幻海迷局新浪博客(原人间天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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