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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嫁就嫁这样的男人,要娶就娶这样的女人!


 2017/5/14    下载DOC文档    

  “刘廷式,定邻女为婚”。这个才订而已,还没有下聘,单纯是双方家人的一个相互约定,还不算过门,古人订婚都早,有时两个人没见过面,双方大人就已订过了。

  “俄入太学”,之后这个刘廷式就去了京城,在太学里读书。

  “越五年登第”,刘廷式五年考上进士,考上进士以后就飞黄腾达,前途无量了。

  “及归,则定婚女双瞽矣”,他考上进士回来的时候,订婚的这个女子双目失明了,我看有些资料说到,但我不确定是不是这个情况,说是这个女子因为父亲去世了,伤心哭瞎了眼睛,假如是这样,这个女子也是至孝。

  “家又不振”,这女子不但眼睛瞎了,家庭又中落,又很穷困。

  “廷式涓日成礼”。刘庭式仍然做主,选了日子要跟她成婚。

  “女家辞曰”,女的家族推辞。这里我们都看出来,古人真的是厚道,不想占人家一点便宜,你做官了,我这边家道却败落了,很穷困,实在配不上你,所以推辞。

  “女子已为废人”,我们家族这个女子已经废了,眼睛瞎了。

  “何可奉箕帚”,怎么还可以当你的妻子?箕就是“簸箕”,帚,就是扫把,一个用来扫地,一个用来装垃圾,奉箕帚的意思,就是为你操持家务。

  “廷式竟娶之”。结果刘廷式一定要坚持,就娶了这个瞎眼太太,这户人家还提出了一个想法,要不这样,她妹妹嫁给你,因为她妹妹没有瞎。刘廷式还是坚持,不能已经约定要娶她了,最后又反悔。可能刘廷式很仁慈,会想到,假如他不娶这个女子,这个女子以后的日子不知道要怎么活,古人遇到这种事情,他不愿意违背道义去做。

  “后生二子。及倅高密,盲女得疾死”,这个倅就是在高密这个地方当副守,他那个时候的官职叫通守,是太守的下属,这个刘庭式在高密当官的时候,他的妻子不幸去世了,疾就是病,得病死掉了。

  “廷式哭之哀”,他哭的很伤心,失掉了自己的妻子。

  “时苏轼为守”,刚好那个时候,苏轼苏东坡是太守,他的长官。

  “慰之曰”,安慰他说。

  “予闻哀生于爱”,我听说人产生哀痛,是因为有爱才产生哀痛。

  “爱生于色”,爱从哪里来?就是因为有美色,先有色,然后才有爱,最后失去了,才会产生哀痛。

  “子娶盲女,爱从何生?”。你娶的这个女子,是瞎了眼的,相貌又不是很美丽,你这个爱是从哪里来的?

  “廷式曰:某知所亡者妻”。大家看这句话,很有力道,古人他记的就是这个情义,我只知道去世的是我的妻子,没有谈什么漂亮不漂亮的,这一生有缘结为夫妻,就是这一分情义。

  “所哭者妻而已”。”跟什么漂亮不漂亮没有关系!

  “不知有盲”,这个意思就是接受她的一切,不管他眼瞎不瞎,夫妻如此,父母对子女如此,子女对父母亦如此,延伸到所有人与人的五伦关系亦如此。

  “若缘色生爱”,因为是这个色而生起了爱。

  “缘爱生哀”,因为有爱才生哀痛,色衰了,爱不就没有了吗?爱就绝了?

  “于义何有”? 对于情义,那怎么说?那不是毫无情义了吗?

  “今之扬袂倚市”,这个袂就是袖子。

  “目挑心招者”,就是在街上一些风尘女子在那里招手,眉挑目逗,这些女子长得也都挺漂亮的。

  “皆可使为妻耶”? 这些都有色,都可以娶做妻子吗?所以不能是说因色而生爱。

  “苏为叹服”!苏轼听完,对他这个下属非常佩服,很感慨,后撰文表之

  “盲女所生二子皆登第”。这位盲太太的两个儿子,后来都中举,并做了官。

  文出《德育古鉴》

  释义者:蔡礼旭老师

  原文出宋沈括《梦溪笔谈》,详载如下:

  朝士刘廷式,本田家。邻舍翁甚贫,有一女,约与廷式为婚,后契阔数年,廷式读书登科,归乡闾。访邻翁,而邻翁已死,女因病双瞽,家极困饿。廷式使人申前好,而女子之家辞以疾,仍以佣耕,不敢姻士大夫。廷式坚不可:“与翁有约,岂可以翁死子疾而背之?”卒与成婚。

  闺门极雍睦,其妻相携,而后能行,凡生数子。廷式尝坐小谴,监司欲逐之,嘉其有美行,遂为之阔略。其后廷式管干江州太平宫,而妻死,哭之极哀。苏子瞻爱其义,为文以美之。

  译文如下:

  朝廷命官刘廷式,出身农家,邻居是一老翁,家里很穷,有一个女儿,和刘廷式约定了要将女儿嫁给他,刘廷式因前往京城读书,两家分别多年,不通音讯。

  后来刘廷式读书考中了进士,便依约回到乡里,寻访邻居老翁,而老翁已经去世,他的女儿,也因为得病双目失明,家境及其困顿,几乎连饭都吃不上了。

  刘廷式仍旧托人前往邻家,重申从前婚姻之约,而女方家借口盲女有病而推辞,且以为靠佣耕种田为生的人家,也不敢与士大夫通婚姻,只答应可以做刘廷式的佃户。

  刘廷式坚决认为那样不可以,说:“我与老翁有约定,怎么能因为他死了,女儿残疾了,就背弃昔年婚约呢?”最终,他坚持和老翁的女儿成了婚,婚后夫妻二人非常和睦,他的妻子要人搀扶才能走动,两人生了好几个儿子。刘廷式曾因为小过失,监察部门打算罢免他,但因为他的德行很好,监司很赞赏他,就为之疏通,宽赦了他。

  后来刘廷式担任江州太平宫的地方官,他的盲妻去世了,他哭得非常哀痛,苏子瞻(轼)钦佩他的义举,曾专门作文章来赞颂他。

  月老感言:

  阅后泪目不能止,宋时中进士,何等殊荣,名臣欧阳修,范仲淹,包拯多少名臣,皆进士出身,刘贤者多年苦读,终得及第,前途可谓一片光明,欲求才貌双全,国色天香之好妻,实是易如反掌,唾手可得之事也。

  而贤者却能放下财色名利之诱,不忘旧约,回乡寻昔年贫家盲女,并执意娶之,其重情重义,不嫌不弃之仁心,实令人倾心敬佩,心为之震也。

  盲女与贤士间,仅一空头约定而已,然老翁许之,贤士应之,便是终身之约,终不相负,想贤士昔年应约时,必当年幼,其心无非少年口头语耳。

  若是其父母之约,贤士之心更不必当真,而中举之后,犹能不忘旧约者,道义之心也!

  反观今人,莫说口头约定不如一阵风,丝毫当不得真,即便相互同过居,而犹然背弃者,亦常事耳,不亦悲乎!

  可痛惜哉!

  世风日下,人不知守天道,只知不自量力,妄求自由,不知人人欲自由,便成相争矣。

  相争是无道,无道即失原则,无原则人心必定混乱,人心混乱,无所依止,便个个茫然无措,只得随其欲念,任性胡为。

  今之男女,太多只讲财色名利,只求满足欲念之感觉,有财色名利与感觉,则相聚,失了财色名利与感觉,便曰不合适,成婚者离,相恋者分,道义与信约,已不值一文,分离已是常事,满目尽是颠倒,不忍多言。

  惟愿天下男女,少求几分财色与名利,多求几分实际之道义,少求几分无常之感觉,多守几分相惜之信约,滚滚浊流中,要做得自己主,滔滔欲浪里,要能立的住身,如此方不负做一个人,处处随欲念之需而求者,与禽兽何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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