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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陀美金刚上师:学佛的人不要去皈依天神、鬼神


 2017/1/7    下载DOC文档    

  近代帕彭喀大师每在开示皈依时,总是提醒修行的人不可将天神外道作为皈依境。而且必须知道彼辈还没有远离怖畏,也没有真正的慈悲心,有时作利,有时作害。

  在西藏有一个地方叫暇日,住着一位大力鬼名叫札仓,有大力故,地方上的人皆畏惧他,所以建祠供养,以求免灾。

  有一个患有颈瘿人路过该祠,刚好天色已晚,而且又下起雨来,所以在那里留宿。夜里梦见大力鬼与许多小鬼分食人肉,有一小鬼却没有东西吃,于是大力鬼就拿他的颈瘿给小鬼吃。翌日,发现自己颈瘿真的不见了,他非常的高兴,向当地的人诉说。

  后有一位患了颈瘿的人,也如法炮制,亦梦群鬼。但这次群鬼没有少一份人肉,反而多了一份,某小鬼将多余的一份投到患瘿的人的头顶上。翌日,患瘿的人,不惟瘿未愈,反而增加一瘿。

  鬼神往往都是如此,不独鬼神不可皈依,就是天人也不可以。因为他们未离有漏,就算他们的功德加起来,也没有一位圣僧的功德多。

  此外,夏坝活佛也有关于不皈依外道的开示。

  夏坝活佛开示:我们中国有一个传统,又信佛又信道,但作为已经皈依的佛门弟子,绝对不可以皈依道教及其他神灵!不过以尊敬之心,仅在太上老君等像前烧烧香并不等于皈依道家,这是允许的,就像修密集金刚或胜乐金刚时为消除违缘供养护方神一样。

  在佛经中多处教诲为消除违缘、具备顺缘,可以修持供赞天龙八部、护方神等诸多仪轨。烧香、供赞时不把他当作依靠、救怙主,只把他当作善友,而“烧香”类似是朋友之间的送礼。因此,无论是道教还是其他外道的神,都是有情父母众生,都是慈悲的对象、怜悯的对象、度化的对象、布施的对象,而不是皈依的对象。

  由于传统的习俗,供奉甚至在家里立仙堂,这样做既违背了皈依学处,也不像个佛弟子所为。如果一定要供,可以把它送到某一处或把它放在家中某一角落,比如仙观、山上、家里的某一处方便位置,如佛龛之下,但千万不可与佛同等位置或共放。然后有时间去看一看,烧烧香,作为朋友来对待就可以。因为这种事情往往越闹越僵、越麻烦,会给你带来许多生活上的不便。

  有些人错误地认为“请了佛而不经常献供,佛就会怪罪”,这种想法就是从仙家来的,为什么呢?仙等神灵和我们凡夫一样有对亲疏的贪、嗔之心,甚至比我们人更小气,供了之后,一旦什么事情做不到,没有令他满意,他就会生嗔恨心,找你的麻烦。

  佛是远离一切贪、嗔、痴、具足圆满大慈大悲者,怎么会怪你呢?如果由于嗔恨所惑而打碎了佛像,佛不仅不会怪罪,而且会更加悲悯,但你却会因此而造下了深重的罪障之因而已。

  马鸣菩萨在《大庄严论经》中说:

  “汝等所供养,凶恶好残害,

  汝若奉事彼,以为功德者,

  亦应生恭敬,狮子及虎狼,

  触恼生残害,恶鬼罗刹等,

  愚人以畏故,于彼生恭敬。

  诸有智能者,宜应深观察,

  若不为残害,乃可生恭敬。

  诸有功德者,终无残害心,

  修行诸恶者,无不坏残害。

  不能善分别,功德及过恶。

  功德起恶心,过生功德想,

  残害逼迫者,凡愚增敬顺,

  于善功德者,反生轻贱心。

  世间皆颠倒,不别可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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