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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家长当自问,你是否正在用钱害子女


 2016/4/22    下载DOC文档    

  核心提示:印光大师,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生于1861年。幼时读程朱儒书,对佛法持批判态度,后因病阅佛经,方知佛法广博精深。21岁时前往终南山南五台莲花洞,礼道纯和尚出家,专修净土。22岁依印海定公律师受具足戒。光绪十二年,阅大藏经,增修《净土十要》等要籍。此后,往返北京、浙江诸寺之间,并闭关六载。1918年徐蔚如刊行大师文章二十余篇《印光法师文钞》,后数相继印出《增广文钞》等著作。1930年,至苏州报国寺,创立弘化社,流通净土宗书籍。1940年任净土道场苏州灵岩山寺住持。同年十一月初三,预知时至,安详圆寂,被认为是大势至菩萨的化身。

  如果希望儿女成贤人,应当为培福,不应为积财

  富贵人家子弟,多不成器,其源由于爱之不得其道,或偏予钱财,或偏令穿好衣服。钱随彼用,则必至妄吃致病。

  若为彼存(钱财)以生息,余不得者,于父母生嫌心,于所偏得兄弟姊妹生忌(嫉妒)心,皆非所以教孝教弟之道。若(富贵家)女有钱,出嫁必以钱自骄,或轻其夫,或不洞事,以钱助夫为不法事(帮丈夫做违法的事)。

  欲儿女成贤人,当为培福,不当为积财。财为祸本,汝等看多少白手起家者,皆由无钱,自勤而来,而大富家多多不久房产一空。故古人云,“遗子黄金满籝,不如教子一经”。能读则读,不能读,或农或工或商,各有一业,为立身养家之本。女子若有钱,明道理,钱固为助道之本,不明道理,则害其女,并害其婿,并害其外孙孙女矣。(增广卷二·复周孟由昆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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