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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素食的推动:梁武帝


 2015/12/13    下载DOC文档    

特色

  在佛教的慈悲理论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布施与不杀生。这一思想传入中国后,不杀生演绎为放生。不仅不杀,还要善待有情众生。不杀生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食素。在中国佛教素食文化传统中,我们不能不提到历史上著名的“皇帝菩萨”——梁武帝萧衍,他对中国佛教的素食制度建设有着直接的参与和深远的影响。

  梁武帝在位的半个世纪中,大力提倡佛教,寺塔林立,名僧济济。我们经常吟诵的唐代诗人杜牧的名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其中有许多寺院就是梁武帝主持修建的。据史料统计,南梁时的佛寺达2846座,僧尼有8.27万人。

  梁武帝即位第三年,即天监三年(504年)的农历四月初八,亲率道俗两万余人,在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重云殿作《舍道事佛文》,正式宣布了他对佛教的皈依,并发誓“宁在正法之中长沦恶道,不乐依老子教暂得生天”。他要求王公贵族乃至平民百姓也都信仰佛教。天监十八年(519年),梁武帝还于无碍殿正式受菩萨戒,所以历史上他有“皇帝菩萨”一称。

  佛教思想对梁武帝的影响很大,史书上说他“一冠三年,一被二年”。梁武帝的生活甚是节俭,日一蔬食,过午不食,草履葛巾,罗绮不染。50岁后绝房事,远离嫔妃。他把佛教慈悲戒杀理论和儒家“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的仁恕思想结合起来,不仅自己不食肉,还要求国家祭祀也要戒杀,用蔬菜果品代替原来的猪牛羊等。平日里,命太医不得以虫、畜入药,织锦不许加入鸟兽之形。这种慈悲观不仅是对印度佛教戒律的重大发展,而且也极具浓重的中国特色。

  梁武帝晚年对佛教更是尊崇有加,不仅大兴佛事,启建水陆法会、拜忏大法会、盂兰盆会,相传他还亲自编纂了《慈悲道场忏法》(俗称《梁皇宝忏》或《梁皇忏》),一直流传至今。他把许多精力投入到佛经的研究中,著有《大品般若经注解》、《大涅槃经讲释》、《净名经义记》等一些佛经注释,并亲自讲经说法。他曾试图出任大僧正一职来主理全国佛教事务,后因僧众的反对而未能实现。在佛教史上为人所津津乐道的是,梁武帝曾4次舍身寺院,其臣下4次花巨额金钱将其赎回,这在中国佛教史上绝无仅有。

  梁武帝还以政治的力量介入僧团的修行生活,专门颁布《断酒肉文》,集众僧于佛前发愿,立誓“永断酒肉”。由于他的强力倡导,汉传佛教僧尼改变了原来食“三净肉”的习惯,戒酒茹素,清净口业,素食成为汉传佛教的一大传统。

  唐道宣的《广弘明集》卷二六《慈济篇》中收有梁武帝的《断酒肉文》,文中记载了梁武帝于天监十六年(517年)亲自主持的两次制断酒肉法会以及梁武帝与大臣周舍论断酒肉的5道敕文。

  第一次制断酒肉法会是在华林园(故址在今南京市鸡鸣山南古台城内)华林殿举行的。华林园本是皇宫后庭游宴之处,但梁武帝启建道场,庄严法事,将这里改为召集高僧讲经说法的神圣之地。当时,1448名僧尼齐集华林园华林殿前广场,梁武帝以及重要僧官俱至会场,首先由一位法师宣读《大般涅槃经·四相品》,并提出“食肉者断大慈种”的主题,再由一名法师讲解主旨,最后由一位法师宣读《断酒肉文》及梁武帝的旨意,正式向全国的出家人下达诏令,严禁饮酒食肉。

  为了彰显佛法大慈大悲的本怀,匡正佛法,梁武帝以“佛法寄嘱人王”的护法身份,向全国的僧众下达禁断酒肉令:“弟子萧衍,又敬白大德僧尼、诸义学者、一切寺三官:弟子萧衍,于十方一切诸佛前,于十方一切尊法前,于十方一切圣僧前,与诸僧尼共申约誓。今日僧众还寺已后,各各检勒,使依佛教。若复有饮酒啖肉不如法者,弟子当依王法治问。”这一段话的大意是说,梁武帝与众僧于佛菩萨前立誓:从今天开始,僧尼回到本寺后,必须清净身心,遵从各项清规戒律。对于那些仍然耽于酒池肉林不守戒律者,梁武帝将以王法治之。众食酒肉者,不仅要受到佛门戒律的制裁,还要受到世俗王法的处罚。并在文中非常详细地进行了开导:如有人说素食很难坚持时,这说明信心薄少。对于信心,宜应自强。如有决定心,菜食何难?菜蔬、鱼肉,其实是人心中的一种执着。心若能安,便是甘露上味。心若不安,便是臭秽下食。所以《涅槃经》言:“受食之时,令作子肉想。”视一切人犹如佛想,于诸众生如父母想。这样想来,就会欢喜蔬食,而厌恶血腥。如果有人认为“菜蔬冷,令人虚乏。鱼肉温,于人补益”,梁武帝也作了说明:修行人如能皆食菜蔬,就会神明清爽,少于昏疲。而多食鱼肉,血腥为法,增长百疾。且神明昏浊,四体沉重。所以执着于肉食其实“是魔境界,行于魔行”。

  在第一次法会上,梁武帝与僧众共同立誓,约定断食酒肉,并说若自己违犯约定,将受极大恶报;如果僧众违犯,则将依《涅槃经》的规定命其还俗,之后将再以王法驱策此人。

  然而这样的禁令并没有立即得到佛教界的认同,法会之时,便有主管全国佛教的僧正慧明、法宠等人发难,认为“律中无断肉事,及忏悔食肉法”。因为在古印度,僧尼以乞食为主,虽讲戒杀,但不绝对禁止食肉,如在南朝最为通行的《十诵律》卷三七就说:“我听吃三种净肉。何等三?不见、不闻、不疑。不见者,不自眼见为我故杀是畜生;不闻者,不从可信人闻为汝故杀是畜生;不疑者,是中有屠儿,是人慈心不能夺畜生命。”僧人的诘难表达了他们不服梁武帝的制断酒肉之主张。

  这样的结果显然不为梁武帝所接受,于是7天后又召开了第二次制断酒肉法会。这次法会共敕请义学僧尼198人,仍于华林园华光殿举行。法会请了庄严寺的法超、奉诚寺的慧辩、光宅寺的宝度3位知名律师,高升法座。梁武帝亲自问3位律师,平日里是如何宣说佛法,令僧众认为戒律中“无有断酒肉法,及忏悔食肉法”,致使大家不愿执行“禁断酒肉”的诏令。梁武帝又引用《大般涅槃经》中说不得食一切肉的经文,《涅槃》云:“夫食肉者断大慈种。”并表示“我从今日制诸弟子,不得复食一切肉。一切悉断,及自死者。”梁武帝与三律师及有疑义的与会法师进行激烈辩论后,再次指出:“《涅槃经》有断肉,《楞伽经》有断肉,《央掘摩罗经》亦断肉,《大云经》、《缚象经》并断肉。律若至涅槃,云何无断肉事?”并再次强调,自即日起,不得再饮酒食肉,并要求“诸僧及领徒众法师、诸尼及领徒众者,各还本寺,宣告诸小僧尼,令知此意”。

  当日晚间,梁武帝意犹未尽,继续与大臣周舍论说断酒肉事,并完成5道敕文。第一道:驳斥法宠法师的言论;第二道:驳斥僧辩律师的言论;第三道:再次申明食肉灭慈悲种子,增长恶业,非沙门释子所应行;第四道:学问僧食肉,其罪过更大,因为解义而不能如实修行,言行不一又误导他人,必下地狱;第五道:菩萨人持心戒,无有食众生之理。乃至于一念饮酒食肉之心,也应断绝。

  尽管佛教界仍有不同的声音,但在梁武帝响鼓重锤的号令下,禁断酒肉诏令执行相当成功,南梁境内僧众不复饮酒食肉。而且稍后的北齐文宣帝即位后,也仿照梁朝之制,诏令齐国境内僧众“禁断酒肉”。及至隋唐佛教,僧团不复饮酒食肉。可以说,中国佛教的全面食素,确是源自梁武帝以世俗的政治力量“制断酒肉”。事实上,当时的佛教律典中,食素是找不到根据的。在制断酒肉政策受到质疑之后,梁武帝开始大力推广载有断肉戒条的《梵网经》菩萨戒,因为《梵网经》中的四十八轻戒的第二、三条明令禁断酒肉。经过梁武帝的积极努力,终于成功推行了佛教的全面食素。自此以后,素食就成为中国佛教的特色。及至今日,食素、独身、僧装依然是汉传佛教僧团需严格遵守的丛林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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