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黄书、黄网后引发的案件
作者:反色情志愿者 案例一、由于看了黄色书籍、黄色网站受到不良影响,19岁的少年强奸比他小三岁的少女,2007年12月3日,经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涉嫌强奸罪,被芗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7年9月1日晚11时许,陈某酒后以带阮某某(1991年10月出生)出去玩为由,将阮某某诱骗至漳州市区桥南凤田花园,用事先预借好的钥匙打开该花园111室,强迫阮某某进入室内。至9月2日凌晨零时许,陈某采用殴打、威胁手段,不顾阮某某的哭泣反抗,将其按倒在床上,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阮某某乘被告人陈某熟睡之机跑出报警,并带公安人员返回将被告人陈某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阮某某的伤情程度属轻微伤。经审理,陈某对其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供述,陈某交代自己平时经常看一些黄色书籍,便在自己心里产生了对性的冲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案例二、在福州当保安的王某,看多黄色书籍、网站后,拿刀威逼强奸一名少女,还将整个过程拍摄下来。昨日,王某被台江警方刑拘。 据受害少女小梅(化名)介绍,3月12日下午6时许,她下班走到台江仁德路一小巷子时,后面突然窜出一名青年,持刀架在她脖子上,威胁说:“不要出声,不然杀了你!”随后,该青年将她推进路边一杂物间里强奸了。 小梅说,该青年不仅强奸了她,还拿手机将整个过程拍了下来,整个过程持续了1个多小时。男子威胁说,如果报警就将这些录像发到网上去。随后,该男子还抢走她的一部手机、一部小灵通和300元钱。 台江警方接到小梅的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 经过调查摸排,警方逐渐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福州某五星级酒店保安王某。前日,民警将王某抓获。 经过审讯,王某供认了自己强奸、抢劫的犯罪事实。据悉,王某是贵州人,今年21岁,由于沉迷于黄色网站、黄色书籍,而萌生了抢劫的念头。据王某交代,案发当天,他在看了一本黄色书籍后,蠢蠢欲动,便拿着一把刀来到仁德路。之前,他发现仁德路上有一废弃的杂物间。小梅一出现,王某就实施了自己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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