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品 分别业
第四分别业品分二:一、连接文;二、真实宣说业。
甲一、连接文:
形形色色世间界,皆由众生业所生。
若问:上述的器世间是谁所造的呢?并非是谁所造的,各种各样的苦乐与贤劣器世间等均是由一切众生善不善业产生的,这是承上启下的连接文。
甲二(真实宣说业)分二:一、业之本体;二、经中所说名称。
乙一(业之本体)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丙一、略说:
彼分思业思作业,思业即是意之业,
思作业为身语业,彼等有表无表业。
既然说“形形色色世间界,皆由众生业所生”,那么业有几类呢?业有两类,即思业与思所作业。它们的本体是什么呢?思业是指与意识相应并能起动对境身语现行的心所,因此属于意业。思所作业是指身业与语业,因为是由思维引发的缘故。若对此等加以分析,则各分有表业与无表业两种。
丙二(广说)分三:一、业之自性;二、三业总法之差别;三、无表业之分类。
丁一(业之自性)分二:一、有表业;二、无表业。
戊一(有表业)分二:一、身之有表业;二、语之有表业。
己一、身之有表业:
身有表业许形状,并非是指行他境,
有为刹那坏灭故。无因之中不生业,
生因亦成坏灭者,成二所取尘无有。
既然说“彼等有表无表业”,那到底什么是身之有表业呢?有部宗承许说:身之有表业的法相即是由自己的心思所引发的一种形状,并且通过此形状自己的发心能被他众了知。事相:在行走、顶礼、杀生等时候,异熟身与长养身以外不同身体的成实形状。
对此,犊子部的论师说:身体刹那不灭而前往其他对境即是有表业。
经部宗反驳说:有表业并不是身体刹那也不灭地前往他境,为何这么说呢?因为一切有为法均是刹那性的,自己形成即灭亡之故。
如果对方说:这一点不成立,因为灭法观待未来的因。
驳斥:如果不存在其他的灭因,那任何实法都不可能坏灭了,原因是实法坏灭观待未来之因,如果按照你们的说法,那么能将瓷瓶染为红色的火焰也成了瓷瓶的毁灭者,可是它非但没有毁坏瓷瓶的红色反而使它的红色变得更加鲜艳。但你们不能如此承认,一因产生二果矛盾之故。
经部宗又对有部宗说:如此一来,身体的长形也就成了两个不同根识的所取对境,因为可依靠眼根见到、依靠身体接触而了知的缘故。这一点你们也不能承认,原因是一个对境产生两个有境相违。
实际上,有表业并不是实有的,如果它是实有的,就必须是具有积集微尘形状的一法,但它不具有,因为它是无分之法。
己二、语之有表业:
所谓语之有表业,即指语言之声音。
语之有表业是指文字之自性语言的声音。法相:通过自己发心而引出的任何语言,能使他者了知自己的等起。
戊二(无表业)分三:一、教证依据;二、因大种之差别;三、法之差别。
己一、教证依据:
经说三种无垢色,增上未作道等故。
既然说“彼等有表无表业”,那么无表色存在有何依据呢?这是有据可依的,如经中宣说了“有见有对色、无见有对色、无见无对色”三种,其中的无见无对色不外乎是指无表色。又所说的“无垢色”就是指的无漏戒,还有经中云:“实生福德恒时增上”,如果这里所说的实生福德是指有表色与心,那么自己处于睡眠状态等时就不会产生(因而指的也是无表色)。所说的“自己未作之业道等”也同样是无表色,譬如唆使别人杀生等,当对方断命时,唆使者就造了不善业。因此它除了无表色外均不合理。“等”字还包括所说的见道入定阶段也具有八正道。如果不具有无表色,那正语与正业也就不应理了。再“比丘心思他散时也具戒”,这也证明如果不存在无表色,那绝对不可能。“戒如过河之桥梁”也意味着无表色不存在的这种说法不合理。“法处所摄色”也说明了如果无有无表色则不应理这一点。
阿阇黎世亲论师说:以上所说的这些教证作为无表色存在的依据是不恰当的。实际上,所谓的“无见无对色”是指以等持力显现的色法。“无垢色”真正的含义是以无漏的等持力而显现的色法。“七种实生福”与“七种非实生福增上”也是指依靠缘殊胜对境的心来世定生异熟果报的习气存于心相续中使得相续改变的差别。“自己未作圆满业”意为以前自己曾经差遣他人,对方真实造业,致使积累了定得报应的习气等。“法处所摄色”指的是以等持力而生显现色法。所说的“八正道”真正的含义是后得时不入邪语而获得趋入正语之因无漏法。“心思他散时也具戒”是就先依仪轨受戒之心来守戒,心思外散时对治的正念也存在而言的。“戒如过河之桥梁”也仅是指知惭而忆念承诺不造罪业从而不作破戒之事的意思。所谓的七种实生福,如云:“供养经殿堂,座垫生活资,护理骤病者,劣境时布施,即七实生福。”关于七种非实生福,又如云:“于佛住预去,入途至见闻,听法与持教,欢喜生信心,即七非实福。”
己二、因大种之差别:
欲界所摄无表色,刹那大种中产生,
后由过去大种生。有漏身及语之业,
自地大种作为因,无漏随生处大种。
既然前文中说“一切大种作为因”,那么无表色是由与自己同时的大种产生还是由不同时的大种产生的呢?属于欲界的戒、恶戒、中戒所摄的所有无表色第一刹那是由与自己同时的四大种产生,这是指能产生本体的大种,就像轮子在地上转动要用手来推一样。此后是由过去的大种所生,因为身体群体中具有的现在所有大种只能作为已生之法存在的依处,如同轮子转动之地一样。
那么,到底是由与自己一地大种产生的还是他地大种产生的呢?有漏的身语有表业与无表业是由自地大种产生的,而不是由他地大种作为因而产生的,原因是被异地的爱所隔断。无漏的无表业由自己转生的所依身份之大种所产生,由于是大种所造而必须依于大种,又因是无漏法而不包括在(三)界的范畴内,所以必然不存在所谓由此地大种所生的说法,因为不会从无漏大种中产生之故。
己三、法之差别:
无表色为无执受,等流所生有记别。
等流执受大种生,由三摩地所产生,
大种则是无执受,长养同体中产生。
若问:无表色是有执受还是无执受,是三生中的哪一种?无表色是无执受,由于是无对法而非为苦乐之所依故;是等流生,因为除了初圣者以外均由同类因所生之故;不是异熟生,因为它必定是善不善法之一;也不是长养生,因为它不是微尘积聚的色法之故;它也是有记别法,原因是为众生相续所摄。
那么,无表色的因大种是有执受、无执受等何者呢?欲界的无表色的因大种是等流与有执受大种所生,原因是它由同类与现在身体群体中的大种产生,这也是就欲界的七种身语所断而言的。等持中所生的无表色的因大种是无执受的,它是从长养与四大种相同因中产生的,原因依次是仅以入定而生;依靠等持而增长;生戒的心无有异体,大种也就无有不同。
丁二(三业总法之差别)分二:一、真实宣说三业总法之差别;二、旁述。
戊一、真实宣说三业总法之差别:
无表业无无记法,其余业则有三种。
不善欲界中存在,色界亦有无表色,
有表业于具寻处,欲无覆因无等起。
以上三业(指无表业、有表业与思业)是善、不善、无记法哪一种呢?无表业没有无记法,因为它必定是善不善中的一种。此外的有表业与思业均有善、不善、无记法三种,有表业从等起方面来说具有三种,思业以相应的方式具有三种。
那么,它们属于哪一界呢?不善业在欲界中有,而上界中是没有的,因为上界中无有三种根本不善以及无惭无愧之故。色界中也有无表色,原因是具有禅定无漏戒。“亦”字是说欲界中也有无表色。有表业在具有寻的一禅以下有,在此之上是没有的,因为(一禅以上)无有有表色等起的寻思之故。欲界中也不存在有覆有表色。为什么呢?因为与欲界之二见相应的有覆无记法是见断,它是内观之法不存在有表色等起。
戊二(旁述)分三:一、善等之分类;二、宣说等起;三、法之差别。
己一、善等之分类:
解脱即是胜义善,根本惭愧本性善,
相应彼等相应善,所作等为等起善。
相反不善有胜义,无记法即前所说。
若问:善等唯一是就发心而安立的吗?不是,因为善法有胜义善等四种。它们到底是指什么呢?解脱是胜义善,因为它远离一切痛苦最为安乐之故,就像人本身无病就称安乐一样。三根本善以及知惭有愧为本性善,原因是它们不观待他法本身即是善法,就像对症之药一般。与此等善相应的所有心与心所是相应善,因为相应善法而立为善之故,如同与对症之药配合的饮料一样。这些善法以发心引出的身语之举止言谈等是等起善,以发心是善法而安立为善之故,就像与对症之药配合的饮料中出的乳汁一样。
与上述这些善业相反的是不善业。也就是说,轮回是胜义不善,因为被痛苦所缚最不快乐之故,如病痛一般;三根本不善与无惭无愧是本性不善,原因是不观待他法本身为不善法,如不对症之药。与此等不善相应的所有心与心所是相应不善,以相应不善而立为不善法之故,如与不对症之药配合的饮料一样。以这些不善发心引起的身语之业为等起不善,以发心不善而立为不善之故,如与不对症之药配合的饮料中出的乳汁一样。胜义无记法是指前文中所说的非抉择灭与无为法的虚空。
己二、宣说等起:
所谓等起分二种:即因彼时之等起,
其一初心二正心。见断之识为加行,
意为修断乃二者,五根识则为正行。
若有人说:如果见断不能引发有表色,那么显然已与经中所说的“邪见中生邪分别、邪语、邪业”相违,因为邪见是见断之故。
等起有两种,即是所谓的因时等起与彼时等起。其中第一因时等起是指最初的发心,如同加行一样;第二彼时等起是指正在行事时的心,犹如正行。这其中与见断意识相应的邪见是由彼邪见中产生想表现这一点的心识,邪见所引发的身所行、语所言是加行,因此经中指的也是因时等起,而不是就彼时等起而言的。意识是修断,既是因时等起又是彼时等起,因为它是有分别外观法故。五根识则只是正行(彼时等起),因为它是无分别的外观之识。
己三、法之差别:
初心善等正心三,能仁初心正心同,
或初无记正心善,异熟生心非二者。
若问:初心是善法等,正心必定是善法等吗?初心是善法等,正心也有善、不善、无记法三种,佛陀的初心是善,正心是善,初心是无记法,正心同样是无记法,或者初心为无记法正心为善,而不可能有初心是善法正心为无记法的情况,原因是佛陀的心始终也不会变成低劣。异熟生的心不是初心与正心二者,因为它不观待现行而是自然出现的缘故。而两种等起则是现行。
丁三(无表业之分类)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戊一、略说:
所谓三种无表色,即戒恶戒与中戒。
应当明确无表色有三种,即遮止破戒相续的戒、诸如屠夫长期造不善业之恶戒、暂时受持二戒其中任一的中戒。
戊二(广说)分四:一、宣说戒;二、具理;三、得舍;四、具戒之补特伽罗。
己一(宣说戒)分二:一、总说;二、详说。
庚一、总说:
戒有所谓别解脱,无漏禅定所生戒。
应当了知戒有三种,也就是所谓的别解脱戒、无漏戒与禅定所生戒。其中别解脱戒之法相:是包括在欲界中的一种出离戒。禅定戒之法相:属于色界的一种善法戒。无漏戒之法相:无漏法的戒律。
庚二(详说)分三:一、别解脱戒;二、禅定戒与无漏戒;三、旁述。
辛一(别解脱戒)分四:一、分类;二、本体;三、释词;四、具戒之人。
子一、分类:
所谓八种别解脱,实际戒体唯有四,
除名称外无变故,彼等异体不相违。
若问:别解脱戒有几类呢?所谓的别解脱戒有八种,即比丘戒、比丘尼戒、正学女戒、沙弥戒、沙弥尼戒,男居士戒、女居士戒、斋戒。斋戒不分男女有何原因呢?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斋戒是一日的戒律,时间短暂。实际上这八种别解脱戒可归纳为四种。比丘、比丘尼戒为一类,正学女、沙弥、沙弥尼戒为一类,优婆塞戒、优婆夷戒为一类,斋戒为一类,因为变性不舍戒体,只是名称改变而已。
那么,三戒依次得受时,诸如断杀生是增上其他戒律还是生起戒杀性质不同的三戒呢?生起异体的三戒,原因是还比丘戒后沙弥戒仍旧可以存在。若问:断杀异体的三戒存在于一个补特伽罗的相续中难道不矛盾吗?不矛盾,因为受后戒不是舍前戒之因。所以,依靠比丘具足断杀等五条的三戒(居士、沙弥、比丘戒)可以类推。
子二、本体:
受持断除五八十,以及一切诸所断,
依次立名为居士,斋戒沙弥与比丘。
若问:这些别解脱的本体是什么呢?在有生之年受持断除四根本罪与饮酒五所断,即是居士戒。为什么叫居士呢?应当作为比丘、比丘尼的仆人而承侍,故称居士。在此五戒的基础上歌等鬘等算作一条、高广大床作为一条、过午进食这八种所断于一日内断除,即是斋戒。为什么称斋戒呢?由于只能受持一天的戒律,因而称斋戒。将斋戒中的歌等鬘等分开,再加上取金银,在有生之年断此十种所断即是沙弥戒。为什么叫沙弥呢?勤勤恳恳为上师做事,故称沙弥。在有生之年断除身语的一切所断即是比丘戒,也叫近圆戒。为什么称近圆呢?圆是指远离轮回所有损害的涅槃,与之趋近,因此称为近圆。
子三、释词:
俱得立名为律仪,妙行以及业戒律,
初者有表无表色,乃别解脱与业道。
为什么叫做戒律等呢?能消除破戒的酷热获得清凉,故称律仪;蒙受圣者的赞叹,故称妙行;是所作的自性,因此称为业;禁止身语的非事,故称戒律。这其中得戒第一刹那的有表色与无表色开始脱离恶业,故而称为别解脱,由于是趋入业与心的因,而称为业,又因为是彼业的途径而称为道。所以说,是别解脱戒,但不一定是别解脱。
子四、具戒之补特伽罗:
具有别解脱戒者,八种补特伽罗也。
具别解脱戒的补特伽罗有八种,即比丘、比丘尼、正学女、沙弥、沙弥尼、男居士、女居士以及受斋戒的补特伽罗。那么,所谓八种别解脱不是与这里所说的八种解脱戒者重复了吗?不重复,因为那里是宣说别解脱戒的分类,而此处是说具戒之补特伽罗的分类。
辛二、禅定戒与无漏戒:
生禅定者具禅戒,圣者具有无漏戒。
具足禅定所生之等持者即具足禅定戒,无漏戒是圣者有情具有的。
辛三、旁述:
最后二者随心戒,无间道中生彼二,
未至定中称断除,正知念二意根戒,
称为随心的两种戒是指什么呢?最后的两戒(禅定与无漏戒)是随心戒,因为它们随着心是否存在而变化并依赖入定的缘故。别解脱戒不是随心戒,因为它在散乱与无心的阶段也存在。禅定戒与无漏戒也得到所谓断除之戒的名称,那么它们是在何时获得的呢?是在无间道中生起禅定与无漏戒二者的。是所有的无间道吗?依靠一禅未至定的那些无间道称为断道。
若问:经中所说的“身之戒善妙、语之戒善妙、意之戒善妙……”以及“眼根以戒守护而住”其中的意、根之戒到底指的是什么呢?正知正念二者从属于意识而产生,是意戒;随从根识而产生的是根戒。
己二(具理)分三:一、具无表色之理;二、具有表色之理;三、宣说四类具戒。
庚一、具无表色之理:
乃至守别解脱者,未舍间具现无表,
一刹那后具过去,守恶戒者亦复然。
守别解脱戒者乃至未出现舍因之前具足现在的无表色,第一刹那以后还具足过去的无表色。守恶戒者也是如此,只是名词转换而已。
具有禅定戒律者,恒具过去与未来,
圣者第一刹那时,不具过去无表色,
入定及住圣道二,具现在之无表色。
具有禅定戒者从第一刹那起恒时具有过去与未来的无表色,因为第一刹那时由以前禅定戒的得绳牵引之故。圣者无漏第一刹那时不具备过去的无表色,原因是以前未生起过这样的无漏戒之故。也就是说,于有漏的禅定中入定以及处于圣道中时,具足此二戒现在的无表色,出定时不具备,因为它只是跟随入定。
守中戒者如若有,初具中戒无表色,
此后具二无表色。守恶戒具善无表,
守戒者具恶无表,乃至净染强烈间。
守中戒者不一定存在无表色,如果存在,则第一刹那具有现在中戒的无表色,第一刹那以后具有过去与现在的两种无表色。
若问:那么,守恶戒者具有善法的无表色吗?守戒者具有不善的无表色吗?具有,守恶戒者顶礼等时具有善的无表色,守戒者诸如杀生时具有不善的无表色。无表色具足多久呢?乃至没有舍弃强烈的清净心与强烈的烦恼心之前一直具有。
庚二(具有表色之理)分二:一、真实宣说;二、旁述。
辛一、真实宣说:
有表色则于一切,正作现具未舍间,
后具过去无未来,有无覆亦无过去。
无论是戒、恶戒还是中戒的现在有表色,乃至身语现在与第一刹那的所为尚未舍弃之间一直具有。第一刹那以后具足过去有表色,未来有表色不存在,因为它不是随心者之故。有覆与无覆无记法不仅不具有未来有表色,就是过去的有表色也不具有,这是由于它的力量薄弱而不能与过去得绳相连的缘故。
辛二、旁述:
称为恶戒及恶行,破戒与业及业道。
既然说“守恶戒具善无表”,那么为什么称为恶戒呢?因为恶行不是戒律,故称恶戒;由于受到圣者呵责,故称恶行;因为是戒律的违品,故称破戒;因为是所作之自性,故称业;由于是彼业之途径,故称业道。
庚三、宣说四类具足:
守中戒者心弱故,若作则具有表色,
舍弃有表尚未生,圣者则无有表色。
具有表色而不具无表色等有多少类呢?有四类。一、具有表色不具无表色:以前不具无表色守中戒者,如果由于现在的心微弱而只是身语行事,则具有表色而不具无表色,原因是以前不具无表色,现在也是不能引发出无表色。二、不具有表色具无表色:前世的有表色已舍,后世的有表色未生的圣者补特伽罗只具有无漏无表色,而不具有表色,因为前世的有表色在死亡时已舍,后世的有表色尚未产生。三、既具有表色又具无表色:如我等众生。四、既不具有表色也不具无表色:除前三种情况以外的无色界等众生。
己三(得舍)分二:一、得法;二、舍法。
庚一(得法)分三:一、戒之得法;二、恶戒之得法;三、中戒之得法。
辛一(戒之得法)分二:一、如何获得;二、从何获得。
子一(如何获得)分二:一、禅定无漏戒之得法;二、别解脱戒之得法。
丑一、禅定无漏戒之得法:
禅定戒依定地得,无漏戒依圣道获。
若问:禅定无漏戒是如何获得的呢?禅定所生戒是依靠未至定与正禅而得,因为与彼等一起产生之故。无漏戒是依靠圣者的无漏道而获得,原因是具有无漏静虑六地之一。
丑二(别解脱戒之得法)分二:一、真实宣说;二、旁述。
寅一、真实宣说:
所谓别解脱戒者,依他有表色等得。
那么,别解脱戒是怎样得到的呢?所谓的七种别解脱戒是从亲教师等他人的有表色中得到的。“等”字的意思是指十种近圆。何为十种近圆呢?佛与缘觉是自然近圆,仅依靠证得自然智慧而生起比丘戒之故;五比丘以趋入真谛而得近圆;妙誉尊者等依靠善来而得近圆;大迦叶由承认导师而得近圆;善施由于答问心喜而得近圆;众生主母等由宣说八难断法而得近圆;供施女依僧传言而得近圆;中土十人、边地五人具行白四羯磨而得近圆;六十善群比丘由许三皈依而得近圆。这其中自然近圆与趋入真谛近圆不观待有表色,正是为了包括他们才说“等”字的。
寅二(旁述)分三:一、戒恶戒时间固定;二、斋戒之特点;三、居士戒之特点。
卯一、戒恶戒时间固定:
即于有生之年中,及一日内真受戒,
无有一日之恶戒,传说彼无此受法。
有生之年真实受七种别解脱戒,一日内受斋戒。那么,恶戒时间也是确定的吗?无有一日的恶戒,据说恶戒无有这样的受法之故。
卯二(斋戒之特点)分三:一、受法;二、分支固定;二、所依固定。
辰一、受法:
身居低处重复说,不佩装饰明晨前。
具足斋戒之分支,清晨于他前受戒。
既然“一日内真实受”,那么如何受斋戒呢?受戒者在较传戒者低的座垫上蹲坐合掌,跟随传戒者所说而重复三遍。当时的装束应该如何呢?不能佩带华丽新颖的装饰品。受戒时间多久呢?至第二天日出之前。斋戒具足八分支。从何处受呢?在比丘等他者面前受。受斋戒时间是在早餐之前。
辰二、分支固定:
次第四为戒律支,一不放逸三禁行。
依彼则会失正念,以及成为骄傲者。
既然说“斋戒具足八分支”,那么数量决定为八支理由何在呢?断除四根本罪是戒律之支分,因为彼等断除非理作意之故。戒酒为不放逸的分支,原因是依靠酒会变得放逸无度。此外,歌舞等算作一条,高广大床作为一条,非时进餐一条,断除此三条是禁行的分支,因为依靠此等能处于厌离的心态中并随顺之。如果未能戒酒,就会放逸,饮酒会使忆念事与非事的正念丧失。若未断后三支,就会变得骄傲自满,过午不食可使想到自己在持斋戒,对其他在家人生起厌离心使他们随顺生起厌离。如果未断其余两条,便会傲气十足,如此也就离破戒不远了。
辰三、所依固定:
他者虽亦具斋戒,然未皈依者无有。
若问:只有居士才能受斋戒吗?虽然除居士外也有具斋戒者,但未皈依者是没有斋戒的。
卯三(居士戒之特点)分三:一、真实宣说;二、别说皈依境;三、分支固定。
辰一、真实宣说:
承诺即为居士故,宣说戒律如比丘。
设若一切均为戒,何言行持一分等。
传闻守彼而得名,下品戒等则随心。
经中云:“身著白衣具根之在家男女诵‘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祈请摄受吾为居士’而成居士。”那么是不是仅以此便能生起居士戒呢?经部宗对此问题回答说:仅仅如此是不能生起居士戒的。而克什米尔的论师说:先皈依再承诺为居士,则能生起戒体。
若问:这样一来,宣说学处不就成无意义了吗?无有此种过失,因为宣说学处的目的是让不懂学处者了知学处,例如比丘戒是通过白四羯磨而得,但也有必要宣说比丘戒的学处。
若问:假设说所有居士都是以五条戒律来约束,那么只行持一分等戒的居士怎么会合理呢?传说最初承诺守护所有学处,之后失毁(部分学处)而只护持一戒称为行持一分戒等。
若问:如何会成下品戒等呢?因为根据发心的不同,就发心微小等而言,也有下品戒等。
辰二、别说皈依境:
所谓皈依三宝尊,即是皈依能成佛,
无学法与有无学,僧众以及涅槃法。
若问:既然说“然未皈依者无有”,那么对何者皈依呢?皈依三宝,即皈依能成佛的无学法,也就是指尽智与无生智等,而不皈依佛的色身,因为色身与凡夫无有差别之故。那么,只皈依一佛还是皈依所有的佛呢?皈依所有的佛,原因是诸佛道相均相同。僧众也可依此类推,所皈依的僧众是有学、无学的僧众。皈依法是指皈依唯一的涅槃灭谛。
辰三、支分固定:
邪YIN极受谴责故,易守不作得戒故。
依照承诺而得戒,并非于诸相续离。
倘若已违诸学处,则会言说妄语故。
佛制罪中唯戒酒,是为守护他戒故。
若问:在其他的戒中都安立为断非梵行,居士为什么不立为断非梵行而只是安立为断邪YIN呢?这是有原因的,由于邪YIN是指侮辱他人之妻并是堕落恶趣之因,极度受到谴责,而非梵行并非如此。又因为在家的身份容易断除邪YIN,而非梵行并非易断。圣者在他世中获得不行邪YIN之戒,非梵行并非如是。那么,如果居士后来再娶妻,也成了行邪YIN吗?不会成为,由于承诺不以贪欲行邪YIN,依此便可得戒,并非是承诺不与他相续作非梵行,也就是说不是断非梵行之义。
居士四语业中为何只将妄语安立为戒条?这也是有原因的,(如果未立此戒条),有人违越了所有学处,当别人问是否犯戒了时,他就会说未犯,如此一来就成了说妄语,这就是断除妄语的目的所在。
若又问:居士的佛制罪只将饮酒立为戒条,原因何在?其原因是断除佛制罪的饮酒就是为了守护其他所有学处。
子二、从何获得:
欲界所摄一切戒,依二者与现众得,
禅定戒与无漏戒,依靠正行诸时得。
若问:这所有的戒是从何而得的呢?属于欲界的别解脱戒是由所有加行、正行、后行断除不善业的所有加行、正行、后行中获得,即是依靠断除自性罪与佛制罪二者之基众生与非众生而获得。依靠自性罪之基众生,诸如杀生,依靠自性罪非众生,诸如盗金。依靠佛制罪基众生,诸如接触女人,依靠佛制罪非众生,如割草。是依靠什么样的众生而得呢?是依靠现在的众生而得,并非是依赖过去与未来众生而获得,原因是过去与未来不能作为现在杀生之基的众生。
禅定戒与无漏戒是依靠断除不善业之正行而获得的,并非是依于断除加行与后行而得到的,因为它们不观待断除加行与后行,其原因是于此等中入定正行能生起断除下地之本体,加行与后行大多数都属于下地的本体。这也是指依靠断自性罪而获得,并非是依赖断佛制罪而获得,因为尚未承诺断佛制罪之故。它们依靠三时一切时间而获得,因为既依赖现在的众生也依赖过去与未来的众生而获得。
戒依一切有情得,支分与因有差别,
恶戒则依诸众生,及诸支得非诸因。
戒律是依赖一切众生而获得的,这是由于对一切众生均断除罪业的缘故。但分支与因则有差别,所有其他戒是从身语四所断中获得的,而比丘戒是从所有身语七所断中获得。如果三根本善作为因,则三者可以同时并存而获得,下、中、上品等起三者作为因,则此三因不可能共存,所以是从其中任意一等起中获得。
那么,恶戒也是依靠一切众生而得的吗?恶戒是依靠一切众生,并且分支也是由杀生等所有业道中获得,所不同的是,它并非从所有因中获得,因为三根本不善不会同时产生,三种等起也不会共生。
辛二、恶戒之得法:
恶戒则由行彼事,或由承诺而获得。
若想:恶戒是从什么中获得的呢?以屠夫为例,如果最初就转生到屠夫种姓中,那么开始从事其杀业即获得恶戒。或者,最初未转生到其种姓中,到了对境主人面前以后便发誓说“我要以此维生”,如果生起颠倒意乐并真正着手做此事,则获得恶戒。
辛三、中戒之得法:
剩余无表则依田,承诺恭敬而获得。
除去戒与恶戒以外剩余的中戒无表色是由田中获得,诸如七种实生福;还有由承诺而获得,如发誓未顶礼佛就不用餐;由恭敬心中获得,诸如由猛烈发心而得。
庚二(舍法)分三:一、戒之舍法;二、恶戒之舍法;三、中戒之舍法。
辛一(戒之失法)分二:一、别解脱戒之舍法;二、禅定无漏戒之舍法。
子一、别解脱戒之舍法:
还戒以及死亡时,出现两性断善根,
抑或已经过一夜,则已舍别解脱戒。
有说犯罪亦舍戒,余说正法隐没舍,
克什米尔论师许,犯罪具二如债财。
如果在知言解义之人面前诚心还戒,则舍别解脱戒,因为已生起与受真实学处相违之有表色的缘故。死亡时也已舍别解脱戒,原因是它的所依已不存在。再者,顿时出现两性也会舍别解脱戒,因为已失去所依之故。断了善根也会舍别解脱戒,由于断绝了戒之根本的缘故。在这些基础上,过一夜则舍斋戒,因为承诺受戒的时间已圆满。
有些尼洪(西方)论师说:犯任何一条根本戒,所有的戒律均已舍弃。红衣部的其他论师则说:正法隐没会舍别解脱戒,原因是当时学处的界限与羯磨仪轨已经无有。阿阇黎世亲论师对此是这样说的:正法隐没时由于戒律的羯磨已不存在,因此不会重新得戒,而并不是说以前已得之戒重新舍弃。克什米尔的论师们则认为,犯根本罪也有具戒与破戒两者,就像一个人既是负债累累又具有财产一样。忏悔堕罪而获得阿罗汉只是对具戒而言的,例如,欠债者只有将欠款还清,才会成为真正的富裕者。
子二、禅定无漏戒之舍法:
禅定所摄之善法,由从转生退失舍,
无色所摄亦复然,得果修退舍圣戒。
对属于禅定的一切有色善法戒而言,在转生或从等持中退失时将舍彼地所摄之戒。此外,属于无色界的善法戒也是在转生或退失时舍。圣者在得(四)果时舍(四)向所摄的无漏戒,修炼根时舍钝根所摄之戒,从果中退失时舍殊胜所摄之戒,
辛二、恶戒之舍法:
恶戒乃由得戒死,出现两性而舍弃。
若问:如何才能舍戒恶呢?恶戒在得戒时则舍,因为当时生起了与之相违强有力的对治;死亡时也会舍,因为死时所依已灭之故;顿时出现两性也将舍,原因是彼时已失去了恶戒的所依。
辛三、中戒之舍法:
中戒则由力所受,事寿根本中断舍,
欲界所摄非色善,由断善根转上舍,
失诸非色烦恼性,则依生起对治法。
清净、烦恼的力量中断;承诺如是做的时间已过而中断;虽然时间未过,但未按照诺言去做而中断;所依赖的佛塔或鱼网已毁而中断;因死亡而中断;断绝善根。以上这些情况都会舍中戒。属于欲界的非色善法在断绝善根或转生上界时舍,三界的非色烦恼性依靠生起各自无间道对治而失去。
己四、具戒之补特伽罗:
北俱卢洲二黄门,两性除外一切人,
可具恶戒戒亦尔,天亦具戒人三种,
转生欲色诸天人,具有禅定所生戒,
无漏戒除殊胜禅,无想众生无色具。
若问:什么样的补特伽罗具有恶戒呢?除了刚出生就无有两性的黄门、失去性根的黄门、北俱卢洲、两性以外的所有人均可有恶戒,而黄门等是没有恶戒的,因为这些人善恶之心不稳固。
戒也是同样,除黄门、北俱卢洲、两性以外的所有人均可具有,而黄门等没有。欲天也可具戒。
那么,任何补特伽罗能具有几戒呢?所有的人可具有别解脱戒、禅定戒与无漏戒三戒。转生于欲界与色界的诸天人具有禅定所生戒,原因是欲界可以具有禅定所生戒,转生色界的天人必定具有禅定所生戒。无漏戒,除了中定与无想天的众生以外色界与无色界天人均可具有。
乙二(经中所说名称)分十五:一、以法相方式略说分类;二、以果之方式分类;三、以因之方式分类;四、以因果二者之方式分类;五、以所依方戒分类;六、以作者之方式分类;七、宣说善行与恶行;八、以理非理生业之分类;九、引业与满业之分类;十、宣说三障;十一、宣说五无间罪;十二、宣说近五无间罪;十三、宣说三福业之事;十四、宣说三随分;十五、宣说如理而入之业。
丙一、以法相方式略说分类:
业乐不乐与其他,即善不善与他业。
若问:何为善、不善、无记业呢?赐与安乐的业为善业,带来痛苦的业为不善业,其他令感受等舍的业是无记业。
丙二(以果之方式分类)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丁一、略说:
福德非福不动摇,将感受乐等三种。
业有三种,即福德业、非福德业与不动摇业。或者,三种业也可以是将感受安乐之业等三种。
丁二(广说)分二:一、宣说福德等业;二、宣说安乐等业。
戊一、宣说福德等业:
福德欲界之善业,不动摇业上界生,
因于彼等地之中,诸业成熟不动故。
若问:那么,什么是福德业等呢?所谓的福德业是指欲界的善业,不动摇业是指上两界所生的业。
若问:如果上界的业是不动摇的,那么不是与三禅以下为动摇的说法相违了吗?不相违,因为三禅以下为动摇的说法实际上是指以等持的过患所动摇,这里说的不动摇是指上界业的异熟不动摇。异熟为什么不动摇呢?因为在色界、无色界之地,将成熟于彼等之处的业异熟永远不会成熟于其他地,因而说异熟不动摇于他处。欲界的业是动摇性的,因为有本来转生天界但由于外缘而成为其他众生的情况。譬如,因发放布施而将转生天界的一位婆罗门看到庄严的大象而想如果我也能获得如此身相该多好,结果转生为护地神象。
戊二(宣说安乐等业)分三:一、三受业各自之事相;二、受业之分类;三、由何业受何果。
己一(三受业各自之事相)分二:一、自宗观点;二、他宗观点。
庚一、自宗观点:
至三禅间之善业,顺乐受业彼以上,
顺不苦不乐受业,顺苦唯此不善业。
既然经中说“顺乐受业等三种”,那么它们指的是什么呢?从欲界到三禅之间的善业是顺乐受业,三禅以上至有顶之间的善业是顺不苦不乐等舍受业,唯一顺苦受业即是此欲界的不善业。
庚二、他宗观点:
有说下亦有舍受,因需承许殊胜禅,
彼由异熟业所生,无有前后成熟三。
有些论师说:四禅下面的三禅以下也有感受不苦不乐之业的。为什么呢?因为必须要承认第一静虑的殊胜正禅是舍受之地,并且它是由善业异熟之业中产生的,而且一个相续中无有前后同时成熟三果(享乐是色,受苦是心与心所所生诸法,感受不苦不乐即是不相应行)。
己二(受业之分类)分二:一、五种分类;二、别说异熟受业。
庚一、五种分类:
本性相应与所缘,异熟现前五受业。
受业总共有五种,即本性受业、相应受业、所缘受业、异熟受业与现前受业。本性受业:以自相而感受;相应受业:诸如所触是通过相应的方式而感受的;所缘受业:诸如色法是依靠所缘境而感受;异熟受业:诸如善不善业是以异熟而感受安乐等;现前受业:诸如乐受,除本身现前外其他两种受业是不存在的。如是有此五种受业。
庚二(别说异熟受业)分二:一、总说;二、别说定受业。
辛一(总说)分二:一、业之分类;二、何界与众生中有几引业。
子一、业之分类:
异熟受业定不定,顺现法等三定业,
有谓五业余说四,能引同类有三业。
异熟受业有四种,即定业、不定业。其中定业又分今生中感受的顺现法受业以及“等”字所包括的来世感受的顺次生受业与后世中感受的顺后受业三种必定感受之业,再加上不定业,共有四种。以前的有些阿阇黎说:不定受业也可分为异熟决定、时间不定与异熟、时间均不定两种,如此总共有五种。喻显部的其他论师说:受业有四类。即时间决定、异熟不定,异熟决定、时间不定,二者均决定,二者均不定。(一)时间决定、异熟不定:有些业如果感受果报,则于现世等任意一者中感受,但由于力量微弱而不一定感受异熟果报。(二)异熟决定、时间不定:异熟果报确定无疑要感受,但今生、来世、他世三个时间是不一定的。(三)二者均决定:诸如现世中必定感受异熟。(四)二者均不定:时间不一定,感受异熟果也不一定。
若问:以何业而引蕴之相续或同类呢?顺次生受业等三种能引他世同类之蕴的相续,而顺现法受业不能引同类,原因是它只能成熟所起作用的蕴相续。
子二、何界与众生中有几引业:
一切趣有四引业,地狱善引业有三,
何中离贪稳凡夫,不造顺次生受业,
圣者亦不造顺后,欲顶不稳者亦非。
所有五趣的众生总的来说有四种引业,然而,地狱中只有顺次生受善引业等三种,而无有顺现法受善引业,原因是地狱中不会有悦意异熟。除了有顶以外的八地中离贪稳固的凡夫不会造转生离贪之彼地的顺次生受业,因为他后世不会转生于离贪之彼地中。中间七地离贪稳固的圣者不仅不会造顺次生受业,而且也不会造顺后受业,因为他永远不会投生离贪之彼地故。欲界与有顶离贪尚未稳固的圣者也不会造转生欲界与有顶的顺次生受业以及顺后受业,原因是在欲界与有顶从离贪中退失的圣者是从果中退失的,在退失没有恢复之前不可能死亡。
结生欲界中有身,具有二十二引业,
皆属顺现法受业,彼等必定是一类。
若问:中有也有引业吗?有,中有身在结生到欲界胎卵中时有中阴、凝酪等住胎五期、儿童等在生五期共十一种引业,而且每一种都分定不定两种受业,这样一来共有二十二种引业。其中十一种定业属于顺现法受业,原因是这十一种定业在积业阶段的蕴与感受异熟时的蕴是由同一引业牵引的同一类。
辛二、别说定受业:
强惑净心功德田,恒造杀父母业定。
所谓顺现法受业,依田意乐之差别,
永离彼地贪欲故,必定感受异熟果。
若问:究竟什么是异熟定受业呢?极为强大的烦恼与清净心、依靠下文中要讲的功德福田三宝等、长期所做之事,如萨色巴地方的人以积累福德之心杀害自己的父母,这些业必定要感受异熟果报。
既然说“皆属顺现法受业”,那么到底它是指的什么呢?现世中所要感受的业是由田与意乐的差别而变成的。以田的差别而成为顺现法受业的公案:我等大师释迦牟尼佛曾经成为一名三藏比丘,当时僧众出现诤论,结果由一位持藏比丘调解平息了。那位三藏比丘生起嗔心说道:“女人平息了女人的诤端”。由此而于现世中变成了女人,并且后来于五百世中投生为女人。以意乐的差别而变成顺现法受业的公案:从前,甘嘎国王的一位名叫龙瓦的太监问一个赶着五百头牛的人:你要做什么去?那人回答说:将这些牛阉割。他听后生起悲悯之心,将这些牛从那人手中救了下来。结果那一生中男根就恢复了。不仅如此,而且由于彻底远离了那一地贪欲的缘故,必定成熟于彼地的业也会变成现世受报的业,如同(欠债者)要迁往他乡时(债主)就会前来索债一样。
于从灭定无烦恼,慈无量心与见道,
罗汉果中出定者,作利害果立即受。
那么,田的差别是怎样的呢?对于从灭尽定中刚刚出定者作利害,果报会立即感受,因为他与从涅槃中出定相同。对从慈无量与无烦恼的等持中刚刚出定者作利害会立刻感受果报,原因是他与利益一切众生和无烦恼的清净心相联,并且已完全熏染上敏锐的无量福德。对于从见道中刚刚出定者作利害之事果报也将立即感受,因为他已经获得了断除一切见断的新转依无垢智慧。对于从阿罗汉果位中刚出定者作利害之事,也会立即感受果报,原因是阿罗汉已获得了断除所有修断的新转依无垢智慧。然而,对从一来果与不来果中刚起定者作利害之事不会立即感受果报,原因是他们断除见断的新转依无垢智慧已陈旧,还尚未获得断除一切修断的新转依无垢智慧。
己三(由何业受何果)分二:一、真实宣说;二、别说狂心。
庚一、真实宣说:
无寻善业之异熟,许唯心受不善身。
若问:如果说异熟主要是受,那么是身受还是心受呢?无寻的殊胜正禅至有顶之间的善业异熟承认是心受,唯一是意乐受与舍受,因为在此之上无有身受,其原因是身受绝对是有寻。这间接已说明了有寻的善业异熟是身受与心受两者。不善业的异熟唯一是身受,因为心苦受即是意苦受,而不善业不能成熟意苦受。
庚二、别说狂心:
所谓狂心唯意识,彼由业之异熟生,
依畏受害不调忧,除北俱洲具贪有。
若问:狂心或疯心是在意识中具有还是在根识中具有呢?狂心在意识中具有,而在根识中是没有的,因为根识无有计度分别与随念分别。狂心是从什么因中产生的呢?它是由他人的物咒等成为狂心之业的异熟中产生,还有见到非人的恐怖相而产生畏惧,受到非人加害,自之身体四大不调,产生忧愁等都可产生狂心。
若问:这样一来,不是成了不善业的异熟有心受了吗?因为狂心是由不善业异熟中产生的。无有此种过失,原因是虽然它是异熟生但并非是异熟果,这是由于从愚昧之心中出现身体四大紊乱,由四大紊乱而产生狂心,身体不调是异熟果,而狂心只是增上果。
那么,什么样的补特伽罗才有狂心呢?北俱卢洲以外具贪欲的人会有,天人尚且也有疯狂等现象,其他众生就更不言而喻了。除了佛陀以外的诸圣者有身体四大紊乱产生的狂心,而没有异熟生的狂心,原因是对圣者来说,所有定业都已成熟,不定业不会成熟。圣者也不会有害怕非人形相的狂心,因为不存在对他成为有害的不庄严行为。忧愁而生的狂心对圣者来说也同样无有,原因是他们已经现量见到了法性。
丙三、以因之方式分类:
经中所说曲秽浊,依谄嗔心贪心生。
经中云:“曲、秽、浊业。”谄是指虚伪狡猾,由它引发的身语意业是三曲业;嗔心是指为重罪所染,由它引发的三种是三秽业;贪心如颜料之渣般心相续难以去除,因而称为浊,由它所引发的三业为三浊业。
丙四(以因果二者之方式分类)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丁一、略说:
凭借黑白等差别,所说之业有四种。
佛经中云:白业异熟为白业,黑业异熟为黑业,“等”字所包括的白黑相杂之业异熟也为杂业,不白不黑、无有异熟、灭尽业之业为无漏业。以如是差别宣说了四种业。
丁二、广说:
不善黑业色善白,欲界摄善为杂业,
能灭彼即无漏业。四法智忍离贪欲,
八无间道十二思,唯能灭尽黑之业,
第九思灭杂白业,离贪禅无间末灭。
若问:那么,这些业的本体是怎样的呢?不善业为黑,其异熟也为黑,原因是自之本体为染污性,故为黑,能产生不悦意之异熟果,所以异熟也为黑。属于色界的善法为白,其异熟也为白,因为自之本体在一个相续中不杂烦恼,产生悦意之异熟果并且一相续中不杂痛苦。属于欲界的善业是杂业,异熟也是黑白相杂。由于自之本体非为染污性,故为白,一相续中杂有烦恼,故为黑,能产生悦意之果,故异熟为白,一相续中杂有痛苦,故异熟为黑。能灭尽、断除这三种业与异熟的是无漏业,原因是它非黑、非白,不生异熟果,并且不属于界的范畴,是对治法。
那么是通过什么方式灭业的呢?见道的四种苦法智忍与能远离欲界贪欲的修道八无间道的十二种思是能灭黑业之业,因为直接断除了欲惑之故。欲界修道中的第九无间道的思能灭尽黑白杂业,原因是它在断除欲界下下品烦恼时对所缘境善业也通过远离贪欲的方式予以断除了。那么,什么能灭白业呢?能灭尽色界白业的是四禅中生起离贪各第九无间道的末尾,原因是以离贪的方式断除对色界善法的欲求。
有说地狱受黑业,余欲受业有二种,
余说见断即黑业,欲界所生黑白业。
其他部的论师说:应当明白只有地狱的受业才是黑业,除此之外欲界的其他众生受业均是黑白二业。还有些部的论师认为,见断之业是黑业,欲界所生的其他修断之业为黑白二业。
丙五、以所依方式分类:
无学身语业意三,依次乃为三能仁。
经中云:“能仁有三,即身能仁、语能仁、意能仁。”这些是指什么呢?无学道者称为能仁,完全胜过烦恼之故,彼之身语业与意是三能仁,与经中所说的顺序相对应。
丙六、以作用方式分类:
所谓三种诸妙行,实则即是三清净。
经中云:“清净有三,即身清净、语清净、意清净。”这些是指什么呢?三妙行实际上就是三清净,因为有漏妙行能暂时清净,无漏妙行则能永久清净。
丙七(宣说妙行恶行)分三:一、业道之安立;二、单说邪命之原因;三、何业具何果。
丁一(业道之安立)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戊一、略说:
身之业等不善业,承许名为三恶行,
贪心等虽非为业,亦是意之三恶行,
与之相反为妙行,彼等笼统而归纳,
如应善与不善业,佛说各有十业道。
既然经中说“三恶行与三妙行”,那它们指的是什么呢?身业等不善业受到圣者呵责,产生不悦意的异熟果,因而被承许为三种恶行。贪心以及“等”字所包括的害心与邪见三者虽然不是业,却是三种意恶行,原因是贪心、害心与邪见的自性是烦恼,而意业是指思(心所之一)的自性业,它与烦恼互为异体。与之相反即是妙行。这些恶行与妙行如果笼统归纳,即是善与不善业道,经中说它们各有十种。那么不包括哪些呢?杀生等身业的加行与后行、嗔心等九种意业以及无惭无愧不包括在内,善业也不包括发放布施、喜爱言谈、知惭有愧等。
戊二(广说)分七:一、是否具有表色无表色;二、业道各分三类;三、别说不善业道;四、断善根与恢复方式;五、心与几业道一起产生;六、何界与趣中有几业道;七、业道之果。
己一、是否具有表色无表色:
六种不善无表色,YIN二彼自做亦然,
七种善业具二种,等持所生无表色,
所有加行具有表,无表不定后行反。
身语的善不善哪些具有有表色与无表色呢?不善业的杀生、不予取以及语四业必定具有无表色,而不一定具足有表色,因为委托别人也可成办之故。唯有邪YIN既具有表色又具无表色,原因是它不观待委托别人而必须自己去做。前六种不善业如果是自己做,也具有表色与无表色两者。戒杀等别解脱戒的七善业也既具有表色又具无表色。等持所生禅定戒与无漏戒的善业有无表色,因为由入定力所生之故。善不善业的所有加行均具有表色,因为它们都观待身语之所为。发心力量强大者则具无表色,如果发心微弱则不具无表色。由此可见,是否具无表色是不一定的。后行与加行相反,必定具无表色,而不一定具有表色,若做与正行相同之事则具有表色,若不做则不具有表色。
己二、业道各分三类:
加行三根本所生,贪等彼后即生故。
善业加行及后行,均由无贪嗔痴生。
经中云:三杀生,即由贪心所生、由嗔心所生、由痴心所生。那么所有的业道是不是都以三根本来究竟呢?不是,经中所说的意思是指诸如杀生之加行是由三根本所生。那三不善业的加行是如何以三根本所生的呢?杀生的加行由贪心所生:诸如为了肉而杀生;嗔心所生:诸如杀害敌人;痴心所生:如以福德之心杀害父母等。不予取的加行以贪心所生:诸如因贪财而不予取;以嗔心所生:诸如偷盗怨敌的财物;以痴心所生:诸如婆罗门将盗窃说为正法。邪YIN由贪心所生:诸如因贪恋而行邪YIN;以嗔心所生:诸如为了侮辱她人而行YIN;以痴心所生:诸如有些外道的说法,女人与花、果、烹饪好的食品、河岸、道路相同,所有人均可享用。贪心等意三业是由三根本所生,因为它们是在三根本的后面立即产生之故。十善业的加行、后行与正行均是由无贪、无嗔、无痴中产生。
己三(别说不善业道)分三:一、不善业道之作用;二、各自之法相;三、业道之词义。
庚一、不善业道之作用:
杀生害心与粗语,皆由嗔心而究竟,
邪YIN贪心不予取,均由贪心而圆满,
邪见由痴而究竟,余者以三而圆满,
基为众生与受用,名色以及名称也。
若问:所有的不善业是以什么来究竟的呢?一、杀生、害心、粗语三者是以嗔心来究竟的;二、邪YIN、贪心、不予取三者是以贪欲来圆满的;三、邪见是以痴心而圆满,因为邪见是由大愚痴中产生的缘故;四、剩余的妄语、离间语、绮语三者是以三毒而圆满的,诸如由贪心引发的这三种是以贪心而圆满的。
那么,这四类之基是什么呢?杀生等第一类之基是众生,因为杀生是断绝有情的生命,害心是对众生嗔恨,粗语是对众生说刺耳语言。邪YIN等第二类之基是受用,因为由享受众生内在之所触中产生,并且对其执为我所而生。邪见第三类的基是名色,认为名色所摄的善不善不存在之故。妄语等第四类之基是名称,原因是妄语等依靠名称而来。
提前同时而死亡,因无正行生他身,
军兵等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
若问:以必致对方于死地的利刃来刺,结果杀者在被杀者之前死去,或二者同时死亡,那犯不犯业道正行呢?不犯,因为被杀者未死之前杀者不会造杀业,若与被杀者同时死亡,则已转为他身,已转的他身并未做杀对方之行。
若问:如果军兵等中只有一人杀了对方,那只有他一人出现业道吗?不是,由于军队里的人均为了同一件事,因而所有的人都与杀者一样具有业道。
庚二(各自之法相)分三:宣说四根本罪;二、宣说四名言;三、宣说六支分。
辛一、宣说四根本罪:
杀生即是故意中,无误杀害他众生;
不予取以力暗窃,他财据为己所有;
欲想前往非行处,所行邪YIN有四种;
妄语即转他想法,词义明显被了知。
若问:四不善业各自的本体是什么呢?杀生是指故意无误杀害他者。所谓的“故意”已说明在无意中死亡是无有罪过的,“无误”是说如要采取杀天施的行动而误认为其他的供施,结果杀了供施,也不会出现业道的正行。颂词中的“他”已表明自杀不犯业道的正行。不予取是指故意无误中以暴力或趁人不备暗中窃取,未被发觉而据为己有。故意无误而想去往非应行处行邪YIN,邪YIN有四种,即于非基行YIN、于非处行YIN、于非境行YIN、于非时行YIN。所谓的非基是指他人执为我所的妻子,或者虽不是他妻,但是自己的母亲、姊妹、父母七代以内的亲属;非处:就算是自己的妻子,但在口、肛门非行YIN处;非境:有光明、佛塔、佛堂前;非时:在哺乳期、妊娠期、受斋戒时非时。妄语是指故意无误改变他人的想法并且所说话语的意义对方已真正明白。
辛二、宣说四名言:
眼耳意识三觉知,次第说见闻知觉。
既然经中说:见、闻、知、觉四者说为未见等四种,未见等四种说为见等四种,即是凡夫八名言;见说为见等四种与未见说未见等四种称为圣者八名言。那么,见闻等四种究竟是指什么呢?眼识、耳识、意识与鼻舌身三者觉知,依次说为见、闻、知、觉。
辛三、宣说六支分:
离间即为分他者,染污性心之词语,
粗语则指刺耳语,所有染污皆绮语,
他许除此染污性,如妄歌戏与恶论。
离间语是指故意无误中为分开他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以染污心所说的词义对方已懂。粗语是指故意无误的不悦耳之词义对方已理解。染污性的所有话语均是绮语。其他部的论师认为:除这三种以外的烦恼性语言也是绮语,例如比丘为邪命而说妄语,由贪心引发而唱歌,演员在表演时为了使别人欢喜而讲故事,贪执外道的恶论而念诵,这些都是绮语。
贪心颠倒图他财,害心即于众生嗔,
视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谓之邪见。
贪心是指颠倒非理地贪执他人的财物而想据为己有。害心则是指以嗔心想害众生。认为善不善业不存在即是邪见。
庚三、业道之词义:
意三唯一乃是道,身语七种亦为业。
若问:为什么这十种称为业道呢?意之三业是趋入业、思之道,身语七业不仅是业,也是趋入思之道,因而名为业道。
己四、断善根与恢复方式:
唯以邪见断善根,所断欲界俱生善,
诽谤因果而断绝,所有均是次第断。
若问:以什么不善业断善根呢?认为无有业果的邪见能断绝善根。那么,是如何断绝的呢?它断绝属于欲界的善根,而不断色界、无色界的善根,因为上两界的众生相续中无有邪见之故。
属于欲界的善根也是断所有俱生善,而不断加行善,原因是在生起微乎其微的邪见时,加行善的得绳已变得微小而减退,最后已不存在了。邪见中也是仅以诽谤因果的邪见而断,并非是以诽谤圣者的邪见而断。虽然有不是以缘无漏与不同类的邪见而断的说法,但实际上缘同类不同类、有漏无漏的所有邪见均能断善根。
(对于何时断的问题,)虽然有些人说是如同见道断除见断一样同时断的,实际上是像断除修断那样次第而断的。
人中三洲男女断,见行断至不具善,
恢复则依疑有见,造无间罪非即生。
那么,以什么身份而断善根呢?以三大洲的人类断善根,其他众生不断,这是因为恶趣的众生染污性智慧不稳固;北俱卢洲众生的恶意乐不稳固;欲界、色界的天人由于现前三处而生后立即现前业果。人中也是断绝男人与女人的善根,而并非断二黄门的善根,原因是他们恶意乐不稳固。人类的见行者与爱行者两种当中是断见行者的善根,因为见行者的染污性智慧稳固之故。断善根直至其本体不具善根为止。
那么,断善根者依靠什么才能恢复呢?以可能有业果的怀疑或必有业果的正见而恢复。断善根决定是在今生中恢复吗?造无间罪者即生中不能恢复。那在什么时候能恢复呢?如果是以自己往昔因的力量断善根而转生地狱,则从地狱死迁时恢复,若是以他缘之力断善根,则转生地狱时即刻恢复。
己五、思与几业道俱生:
思与不善一至八,顿时一同而产生,
与善一至十之间,非与一八五俱生。
若问,思与几业道一起产生呢?思可与一至八个不善业一起产生,不会有与九或十不善业一起产生的情况,原因是意之三业不会同时产生。思与一不善业俱生,即是处于意之三不善业任何一种中;与二不善业俱生:诸如处于贪心状态而不予取;与三不善业俱生:诸如以害心抢夺、杀生;与四不善业俱生:诸如以害心为分裂对方而说妄语、粗语。与五、六、七不善业俱生:自己处于意之三不善其一中而委托他人做四、五、六不善业。与八不善业俱生:诸如在行邪YIN时委托别人造其他六种不善业。
对于善业,思则可与一至十之间的善业一起产生。然而也有特殊情况,即与一、八、五善业不能一起产生。之所以不会与一善业一同产生,是因为无贪心与无害心二者不可分割;与二善业同生:诸如处于意的无贪、无害任意一种状态中。与三善同生:如若处于意识善正见中,也有无贪无害。与四善同生:彼时等起处于无记状态中而受沙弥戒,则断身之三业与妄语;与五善同生是没有的,因为处于善心中而受戒,要么有六、要么有七善业。与六善同生:如果彼时等起处于根识善中而受沙弥戒,则有无贪、无害与断身语四业之善。与七善同生:诸如时等起处于无记状态而受比丘戒,则有身语七断之善;无有与八善同生的,因为以不善业受戒,则有七种,以根识善受戒,则有九种或十种;与九善同生:诸如彼时等起处于根识善中而受比丘戒;与十善同生:诸如,处于意识善中而受比丘戒。这些也是就戒而言的,如果对中戒而言,则与一、五、八善同生的情况也有。
己六、何界何趣中有几业道:
地狱绮语与粗语,及害心以二式具,
贪心邪见隐蔽具,北俱卢洲有三种,
第七明显亦存在,其余欲界十不善。
若问,何界与何趣中有多少业道呢?在地狱,绮语、粗语与害心全部是以明暗两种方式而具足,因为地狱众生会发出哀叫、恶言相骂、相互嗔恨之故;贪心与邪见二者是以隐蔽的方式而具有,无有显露,因无有所贪之物并且业果现前之故;也没有杀生,原因是如果业力未尽杀也不会死亡;不予取与邪YIN也不存在,因为无有执著为我所的财物与女人;无有妄语,无有必要之故;无有离间语,因为相互之间本来就已分裂。在北俱卢洲意三业是以隐蔽方式存在,而不明显,原因是无有所贪之物与执为我所的女人,不存在令生损恼之心的事物,相续调柔;也无有杀生,寿命决定达千年之故;不予取与邪YIN也无有,理由如前;无有妄语,因为必要不成立;无有离间语与粗语,原因是(彼处众生)相续调柔;第七绮语明显存在,有以贪欲引发而唱歌的情况之故。除了地狱与北俱卢洲以外在其他欲界中十不善业均有。
若问:天界怎么会有杀生呢?有,虽说天界内部不会残杀,但杀其他众生的现象是有的。再者,经论中也说天人的头腰如果断了则会死亡。
三善业则于一切,亦以隐蔽现行式,
无色无想天众生,以隐蔽式具七业,
余处则以现行式,地狱北俱卢洲除。
意之三善业在一切趣中都是以隐蔽与现行的方式存在,转生无色界的圣者无漏戒所摄的七所断是以隐蔽的形式而存在,不显露在外。无想天的众生禅定戒所摄的七所断是以隐蔽方式存在,而无有现行,除这两者以外剩余的其他界与趣中身语七善是以明显的方式存在,原因是天、人具有戒所摄善,旁生与饿鬼具有中戒所摄善,然而地狱与北俱卢洲不包括在内,因为彼等之处无有真实受戒与等持的缘故。
己七、业道之果:
承许一切均产生,增上等流异熟果,
痛苦之故杀害故,无威严故果三种。
承认所有不善业道各能产生增上果、等流果与异熟果三种,原因是行上品十不善业异熟果下堕地狱,行中品者转为旁生,行下品者投生饿鬼。等流果:杀生者短寿,不予取者受用贫乏,邪YIN者夫妻不合,以粗语所感而多传恶名等。杀生的增上果转生环境恶劣之地,不予取生于多害环境中等。
若问:所有的业各自都产生三果是何原因呢?诸如杀生的加行使对方受苦,正行断绝对方命根,后行使对方失去威严,因而每一业都产生三种果报。
丁二、单说邪命之原因:
贪心所生身语业,邪命难净故另说,
设若贪图资具引,与经违故非如是。
既然经中说“邪业、邪语、邪命”,那么前两者以外的邪命是指什么呢?贪心所生身语业即是三邪命。
身语业必定是邪命吗?不一定,嗔心与痴心所生的身语业只是邪业与邪语,而不是邪命。
若又问:如果除了贪心所生的身语业以外再无有其他的邪命,那么为何单独宣说它呢?这是有理由的,也就是为了明确邪命难以净除这一点,由于欢喜趋入而很难离开心相续。再说,僧众的生活是依赖他众,因此单独宣说了邪命。
若有人说:以贪图生活资具引发的身语之业是邪命,为了高兴而唱歌等等以贪心引发的身语业不是邪命。
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与《戒蕴经》相违,此经中云:“比丘受用信士供养后若去观看斗象等,为邪命。”
丁三、何业具几果:
断道有漏业五果,无漏业则具四果,
余有漏善不善四,无漏余无记具三。
若问:那么,任何一业具几果呢?有漏断道世间修道无间道的业具五果,原因是有漏善业而具异熟果,以它的力量而使断除所断与解脱道等同时出现,无间生起即具士用果,不是在它前面产生的有为法是增上果,后面的所有同类是等流果,由于是无间道而具有远离下地烦恼的离系果。无漏断道具有四果,因为不可能有异熟果,有漏断道以外的善业与不善业都具有四果,不存在离系果之故。无漏断道中剩余的加行道、解脱道、胜进道以及非为善与不善的有覆无记法与无覆无记法这些业具有除异熟果与离系果以外的三果。
善业之果为善等,次第有四二三果,
不善业生善法等,依次具二三四果,
无记业生善法等,彼等具二三三果。
善业生善果虽然可成为异熟因,但它不可能有异熟果,因而具有四果;“等”字所包括的善业产生不善法,有士用果与增上果二果;此外,善业产生无记法也有异熟果、增上果与士用果三果。不善业的善果是士用果与增上果二果;“等”字所包括的不善业产生不善果,有士用果、增上果与等流果;不善业产生无记法,有除了离系果以外的四果,(之所以能生等流果)是因为不善遍行因能产生坏聚见、边执见的有覆无记法。这些都是按照次第上下对应的。无记法产生善法有增上果与士用果;“等”的意思是说,无记法产生不善法有士用果、增上果与等流果三者,(之所以产生等流果)是因为坏聚见能产生苦见断的不善果。无记法产生无记法,有士用果、增上果与等流果。
过去一切具四果,现业未来亦复然。
现业二果未生业,果未来则为三果。
过去的有漏法产生过去、未来、现在的一切法,各有四果,因为离系果不为界与时间所摄(因而不包括在内)。中间也就是现在之业产生未来之法也同样有四果,原因与前者相同。如果是现在之业产生现在之法,则有士用果与增上果二果。如果未生即未来之业产生未来果,则是不包括等流果与离系果的三果。
自地之业果为四,他地则为三与二。
有学有学等三果,无学业果有学等,
次第有一三二果,余有学等二二五。
若是自地的业产生自地的法,则是四果,由于离系果不为地所摄(因而不包括在内)。若是他地之业产生他地之果,则可能有三果,如果依靠无漏一禅而生起无漏二禅,则有士用果与增上果,又由于九地之道互为因,所以还加上等流果;也可能有二果,如果以有漏二禅生起有漏三禅,则无有等流果。若是有学业产生有学法,则有士用果、增上果与等流果三果;“等”字的意思是说,如果是有学业产生无学法,则与前相同;有学业产生非有学非无学法则是除异熟果与等流果以外的三果。无学业之果若是有学法与“等”字所包括的无学、非有无学,则分别有增上果一果、士用果与增上果加上等流果三果、增上果与士用果二果。除此之外的业,其果如若是有学以及等字包括的无学、非有无学,则分别是士用果与增上果二果、同样的二果、五果。
见断彼等三四一,修断业生彼等果,
次第为二四与三,非断彼等一二四。
见断之业的果是见断以及“等”字包括的修断与非所断,则分别为士用果、增上果、等流果三果;除离系果以外的四果;增上果一果。修断之业的果是见断、修断、非所断,则依次为士用果与增上果二果;除离系果以外的四果;离系果、士用果与增上果三果。非所断的业,其果是见断、修断、非所断,则依次为增上果一果;士用果与增上果二果、除异熟果外的四果。所有这些均是按次第而对应的。
丙八、合理与非理业之分类:
非理业即染污性,有谓失轨亦复然。
论中云:“非理所生业、合理所生业、非二者所生业三种。”这其中非理所生业是指染污性的自性罪不善与有覆无记业,因为由非理作意所生之故。前代的有些上师说:不仅是染污性自性罪,而且从佛制罪的衣食住行等世间共称的仪轨中退失,相违而行,也是非理业。合理所生业是指善业。
丙九、引业与满业之分类:
一业能引一生世,满业则可有多种。
无心之定非引业,得绳亦非为引业。
若问:一业只能引一世还是能引很多世呢?同样,许多业只能引许多世还是能引单单的一世呢?一业只能引一世,而不能引许多世,由于可以引同类,所以许多业也不会引一世。而一业所牵引的同类生世特法的满业却可以有多种,比如一位技艺高超的画家先进行素描,之后其他人用各种颜料来圆满完成。同样的道理,名称虽然相同,但有些众生以善满业而感相貌端正,诸根具全,受用丰富,健康无病,有权有势等。有些以不善满业而感相貌丑陋等。因此,引业与满业共有四类,即引业为善、满业不善;引业不善、满业为善;引业满业均善;引业满业均不善。其中引业为善、满业不善:诸如欲界中具有痛苦的人天;引业不善、满业为善:诸如阎罗法王以及财丰龙王之子等;引业满业均善:如帝释天王等;引业满业均不善:如地狱的众生。
经部等其他宗派的论师认为,一业也能引许多世,诸如此类有许多说法。也有承认一业可以引多世、多业可以引一世的。
若有人问:是不是所有的业都是引业吗?无心的状态即灭尽定与无想定虽有异熟但不是引业,因为它无有心而与心不俱生的业力微弱之故,但它是长寿天与有顶的满业,而此二者(指长寿天与有顶)的引业是四禅与有顶定。善不善业的得绳虽然也与业共存,却不是引业,原因是得绳是由无心状态中顺便产生而力量微弱,并且得绳如同树皮一样与业是异体的。然而,有漏善法与不善业的得绳均是满业。此外,圣者的相续中具有的有漏业与加行道四顺抉择分也只是满业。
丙十、宣说三障:
无间罪之诸业障,强烈烦恼与恶趣,
无想天众北俱洲,承许此等为三障。
若问:经中所说的业障、烦恼障、异熟障究竟是指的什么呢?杀父、母、罗汉、破僧和合、以恶心出佛身血五种无间罪业是业障;由于猛烈的烦恼由小到中、由中到大连续不断产生而得不到依对治法断除的机会,因此称为烦恼障,猛然涌现的烦恼容易断除,因而不是烦恼障;三恶趣众生、无想天众生以及转生北俱卢洲的众生具有的障碍称为异熟障,因为是依靠宿业牵引而成为恶相续者之故。如此承许三障。这是由于它们对圣道与暖相等圣道加行善起到遮障与阻碍的缘故。
若有人说:这样一来,兰禅巴(即能乐)、指鬘、难陀等因为具有深重的烦恼而不应当生起圣道了。
无有此种过失,他们也是乃至未断除那些障碍之前没有生起圣道,因为得道时就不存在深重的烦恼了。
无间罪业三洲有,不许黄门等具有,
缺少恩德少惭故,余障五趣中皆有。
三障中的五无间罪在三洲中有,而在北俱卢洲与其他趣中是不存在的。在恶趣中虽有杀父母等的现象,但不会成为无间罪,原因是它们罪恶的意乐不稳固并已现前业果。天人无有杀害父母等情况,因为他们不具恶劣意乐而且也已现前业果。北俱卢洲也没有无间罪,这是由于他们自然具戒或者性情善良并且无有佛教的缘故。三洲中的随欲黄门,两性黄门等也不会造无间罪。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从他们的父母方面而言,没有生出身根具全的他们并且缺少对他们的慈恩。从晚辈的角度来说,也缺乏对父母的知惭有愧心。除业障外剩余的烦恼障与异熟障二者,无想天众生与北俱卢洲、所有恶趣具有的是异熟障,而烦恼障一切众生均有,所以五趣中都存在。
丙十一、宣说五无间罪:
破僧即令不和睦,自性不相应行法,
非烦恼性无记法,彼与所破僧众具。
五无间罪中前三种是杀生,第五种是杀生的加行,因而属于身业,第四是妄语,属于语业。所谓的破*轮僧是指使双方僧团不和睦关系实有存在的一种不相应行,这是有部宗的观点。由于这样的不相应行断除烦恼者与断绝善根者也具有,因此它的本体既不是烦恼性,也不是有记善法,而是无覆无记法。如是实有的不相应行与双方僧众真实具足,并不能构成无间罪。
彼之罪业为妄语,彼与破者真实具,
中劫成熟无间狱,造多无间害亦增。
破僧罪业之因实际上是能挑拨僧众的妄语,它才是真正的无间罪。这种妄语与破僧者提婆达多等真实具足,才能构成破*轮僧。破僧无间罪业的异熟果是破僧者在一中劫中感受无间地狱的痛苦。那么,再造其余的无间罪果报将如何呢?其他无间罪虽然必定转生地狱,但不一定绝对转生到无间地狱。
如果有人说:若造两种无间罪等只是一世中转生地狱,那么业大小就无有差别了,如果两世等也转生,则无间罪业就不是顺次生受业了。
有部宗对此问题解释说:造两三种等过多的无间罪虽然只有一世转生地狱,但根据业的数量将在无间地狱中身体成为两倍等变成庞然大物与柔嫩的身体,所感受的损害痛苦也成两倍等,因此已脱离了上面两种过患。所造的这些无间罪,前面的是引业,后面的是满业。
比丘见行具戒者,破于他处凡夫众,
堪忍他师与他道,破界彼住仅一日。
造无间罪的补特伽罗:是比丘、见行者、持戒者,而不是在家人、爱行者与破戒者,因为造无间罪者要与佛陀抗衡并是利根,否则僧众对他不会相信。
在何处才能造无间罪呢?在佛所住之处以外的地方,而不是在佛面前,原因是破僧者无法堪忍佛陀的威严。破什么样的僧众呢?破凡夫僧众,而不是圣者僧众,这是由于圣者已现前了法性而对佛陀已生起坚定不移诚信的缘故。
破僧之量:何时,已远离佛陀与佛陀制定的道,而亲近提婆达多,同时堪忍、接受提婆达多制定的不享用酸奶、断肉、不使用盐、穿著未裁剪衣与住于城内经堂中五条学处等,这时已破僧。
破僧和合持续多久呢?只会持续一日,时间不会再长,这是自然规律。
许彼为破*轮僧,赡部洲有九等成,
破羯磨僧三洲有,彼以八者以上成。
这里的破僧实际上指的是破*轮僧,原因是乃至僧众分裂未得以和解之前任何众生相续中都不会生起圣道。它是无间罪,而其他的破僧不是无间罪。其实,破*轮僧也仅仅是佛住世的南赡部洲有,而在其他洲是没有的。破*轮僧的补特伽罗,也需要九个等比丘以上才能实现,因为每一方僧众各四位比丘以上,破双方僧众者也必须是比丘。这是就最低数而言的,最多数量则不固定。
破羯磨僧除北俱卢洲以外的三洲都存在。此种破僧是在一个界限内以不和之心作长净等羯磨而分开僧众。
若问,这种破僧涉及多少人呢?破羯磨僧不需要其他的挑拨者,因而八位比丘以上便可办到。
初末二大尊者前,佛已涅槃未结界,
于上此等六时中,破*轮僧不出现。
破*轮僧在以下六种时间里是不会发生的:一、破*轮僧在最初佛转*轮不久时不会出现,因为当时所有众生均生喜悦之情而和睦相处;二、佛陀接近涅槃时也不会出现,原因是认识到佛实在难遇、生起无常观念,由此普遍内心极度悲伤;三、在佛教见解与戒律没有出现损害之前也不会出现,因为佛教无损而住世之故;四、在二大尊者之前也不会出现,这是由于分裂局面不会持续很久,需要他们来调解,否则无有能调解者;五、佛陀涅槃后也不会出现,原因是所竞争的佛陀已不在世;六、未作大小结界也不出现,因为在一个界限内破*轮僧是不存在的。
于利益及功德田,舍弃令彼无有故。
变性杀之亦犯罪,月经中生者为母。
若问:为什么杀父母等也成了无间罪呢?因为父母生育了自己相合解脱的身体,所以是利益之田,而罗汉、僧众与佛陀是殊胜功德的福田,存心舍弃并以行动杀害他们,虽然无有能力杀佛陀,但也存心舍弃。
那么,杀害变性的父母犯不犯无间罪呢?父母变成他性,即父变女、母变男,杀害他们也犯无间罪,因为杀害了已生育自己殊胜身体之人。假设说在一个女人胎中的凝酪注入另一女人的胎中从而出生,那这两个女人杀哪一个犯无间罪呢?由于两个女人中自己是从第一个女人的月经中产生,因而她才是此人的真正母亲,所以杀第一个女人犯无间罪,是主要生育相合解脱之身的缘故。
以打佛心非无间,击后得罗汉亦非,
造无间罪则无法,获得离贪之果位。
恶心出佛身血,如果是想杀佛陀而以利刃猛刺,才构成无间罪,若仅是想用兵器殴打佛陀而痛击,则不犯无间罪,原因是无有杀生的意乐。同样,用兵刃击中未得阿罗汉者,之后被击者获得了阿罗汉果位,由于先前击中而使阿罗汉死亡,也不构成无间罪,因为对阿罗汉没有采取行为的缘故。此外,造了任何无间罪,在未断除这种罪业之前能获得离贪果吗?造了无间罪者意乐极度相违,因此不可能获得离贪之果。
为破僧众说妄语,承许彼为最重罪,
所有世间善业中,有顶禅心果最大。
那么,这些无间罪中哪一个最为严重呢?为使双方僧团分裂而说妄语被认为是在所有无间罪中罪业最为严重。原因是用利刃击中如来法身;离间僧众在未得到调和之间,对出离世间、得果、离贪、漏尽会障碍;所有的禅定、听闻、持诵、思业也不会进行,因而已中断善趣与解脱;包括天界在内的世间界一片混乱,众生心不安乐,无有自在,丧失正念;造无间罪者果报将于一中劫期间转生在无间地狱。其次重的无间罪是恶心出佛身血,接着是第三杀罗汉、再后是第二杀母亲、最后是第一杀父亲。所以说在五无间罪中杀父亲的罪业是最轻的。
那么,所有善业中哪一种善业的果报最大呢?世间善业中有顶的善果被认为最大,因为它的异熟果于八万大劫中息灭一切痛苦,这也是就有漏善业之异熟果而言的,如果从士用果与离系果方面来说,则有漏法中世间胜法位的果报最大。无漏法中要数金刚喻定的果报最大,原因是它(指金刚喻定)无有同类因而直接引见道,并且是断除三界烦恼的断得。
丙十二、宣说近五无间罪:
染污母亦无学尼,杀定菩萨有学圣,
夺僧合食毁佛塔,此等即近无间罪。
若问:唯有造无间罪必定转生地狱吗?与无间罪相似的所有罪业也必定堕入地狱。它们是指的哪些呢?一、以邪YIN来侮辱既是母亲又是无学尼者;二、杀住定菩萨;三、杀七种有学圣者补特伽罗任意一种;四、夺僧和合食;五、以嗔心等烦恼引发而毁坏佛像、佛经、佛塔这些三宝的所依。按照顺序,这五种罪分别与父母、杀父、杀罗汉、破僧和合及以恶心出佛身血的无间罪相接近,因而称为近五无间罪。造此等罪者也绝对会堕地狱,夺僧和合食承许为抢夺僧众所享用的食品。
于得无来罗汉忍,成为极重之障碍。
此外,宣说具有能障异熟的三种业,譬如,要前往他乡,债主就会前来索债。同样的道理,对于获得加行道忍位、圣者不来果与阿罗汉者,按次第必定会成为不转生恶趣与顺现法受业以外的欲界、三界这三种业的极度障碍,原因依次为,即所谓的获得忍位不转恶趣等,因此说获得忍位者不转生恶趣、得不来果后不转生欲界,得阿罗汉果后不转三界。
从修妙相之业起,即名住定之菩萨,
投生善趣贵族家,根足转男忆宿世,
不退彼即赡洲男,观现量佛思所生,
余百劫中方能引,每一妙相百福生。
假设说杀住定菩萨与杀父亲的无间罪相近,那是从什么界限开始称为住定菩萨的呢?从积累成熟三十二妙相的业时起称为住定菩萨,也就是所谓的到一百劫时必定获得佛果之义。到底是怎样的呢?一、见道菩萨从此以后转生于善趣;二、在善趣中也是投生为如大萨拉树般的王族等高贵种姓中;三、眼等诸根具全;四、转为男身;五、能回忆生生世世;六、百劫中不退转而获得佛果。具有上述的六种特点。所说的成熟妙相的业是指什么呢?一、由于聪明伶俐,只有转在赡部洲成为具足男根的士夫才能积此业,而其他趣、其他洲、其他补特伽罗均不能积累这种业,这是所谓积业的特点;二、佛陀真实住世才能积此业的说法是指对境的特点,也就是缘佛陀的善心,而不是缘善趣、解脱、他地;三、它是思所生善,而不是闻所生善,因为闻所生善低级的缘故;四、离成佛还剩下一百大劫;五、所谓的能引与能积累这种业指的是时间的特点;六、实际上三十二相每一相都是由一百一百福德中产生,这是量的特点。
宝髻燃灯毗尸佛,三阿僧祇劫末出,
最初乃大释迦佛。以大悲心施一切,
以此圆满布施度,具贪虽然断肢体,
亦不心乱忍戒度,赞星胜佛精进度,
无间等持静虑度,尔时之心智慧度。
那么,本师释迦佛成为菩萨时,曾对多少佛承侍才成佛的呢?往昔,与本师释迦佛相同的大释迦佛于具诤时出世,他的身寿与眷属等也与释迦佛相同,佛法同样是住世千年。本师释迦佛当时成为一名陶师之子名为光明童子,他供养了大释迦佛一碗米、一双鞋与布絮,并发愿说:“善逝如来汝之身,眷属寿命与刹土,殊胜妙相等功德,唯愿我等成如此。”从那时起在第一个阿僧祇劫中承侍七万五千如来,最后宝髻佛出世。当时,第一个阿僧祇劫圆满。接着于第二个阿僧劫中承侍七万六千如来,最后燃灯佛出世,当时圆满第二阿僧祇劫。此后在第三个阿僧祇劫中承侍七万七千如来,最后毗尸佛出世,当时圆满了第三个阿僧祇劫。大乘承认每一个阿僧祇劫均承侍无量如来。
那么,此菩萨在何时圆满六度的呢?某时,不是以希求增上生的殊胜的发心而是以大悲心将自己的身体受用全部施舍给一切众生,当时已圆满布施度,关于这一点,请参阅本师传。未远离贪欲在具贪的情况下砍断肢体也一心不乱,当时次第圆满了安忍度与持戒度,如安忍仙人的传记那样。本师释迦佛在转为婆罗门童子时,看见星胜如来在山洞中入火遍处定,生起信心,单足站立七日,口中赞叹道“大丈夫如牛王您沙门,”依此圆满精进度,也圆满了九劫的资粮。在未现前菩提之前无间入金刚喻定时的等持圆满静虑度,当时的智慧为圆满智慧度。这些称为各自的波罗蜜多。
丙十三、宣说福业三事:
三福称为福德业,彼事如同业道也。
若问:为何经中说布施、持戒、修所生慧为福德三事呢?这三种能产生相应悦意之果,因而称为福德,由于是业的本体而称为业,又因为这三者均是趋入等起之思的根本,因而称为福业之事。譬如,身语七业即是业又是道,而意之三业唯一是道,为此称这所有的业为业道。
何者能舍名为施,以欲供养饶益心,
身语之业及等起,彼果具足大受用,
为自他利为二利,非为二利布施四。
其中,任何士夫能以善心将财物施与他众,即是布施。等起:以想供养善妙对境、救济可怜众生的心态而慷慨施舍,并不是为了解脱怖畏与希求回报等。这种业实际上就是身语业及等起相应法。布施之果:暂时具有丰富的受用。分类:为自利布施、为利他布施、为自他二利布施、非为自他二利布施四种。为自利布施:尚未离贪的圣者或者凡夫以世间道远离贪欲,布施(供养)佛塔。为他利布施:除顺现法受业以外远离欲界贪欲的圣者布施其他众生,由于布施者已远离了欲望,布施的果报是欲界所摄,因而是利他而不利己。为二利布施:尚未离贪的圣者或者未离贪的凡夫布施未离贪的其他众生。非为二利布施:除了顺现法受业以外远离欲贪的圣者供养佛塔,因为这只是以恭敬与报恩的心情作供养的。
彼之殊胜为施主,施物以及福田胜。
布施特点:是圣者之因,施主殊胜、施物殊胜、福田殊胜。
施主殊胜具信等,以恭敬等作布施,
是故后受大尊重,应时无有违缘得。
其中施主殊胜是具有信心以及“等”字所包括的持戒、慷慨、听闻、知惭、有愧、具有智慧、知足少欲功德。布施之方式:以恭敬等方式,自己亲手、应时、不害他众而布施。布施之果:由于以恭敬等方式布施,后世自己受到眷属的恭敬爱戴;亲手布施而感受用丰厚;因为应时布施而感应时获得财物;不害他众而布施,结果自己无有违缘而获得受用。
色等圆满之施物,由彼美貌具名声,
成为欢喜极柔嫩,随时接触安乐身。
施物殊胜:是色等圆满之物,布施这样的物品后世自己相貌端严,美名远播,转成味香悦意、所触极为柔软、随时接触都会感到安乐的身体。
田殊胜由趣痛苦,利益功德之差别,
解脱施脱或菩萨,其中布施第八胜。
殊胜福田:如布施善趣的人、痛苦之田病人等、利益之田父母、功德田具戒者与得预流果等圣者。这些都是根据田的差别而说为殊胜的。所有布施中最为殊胜的即是解脱三界的阿罗汉布施解脱田,因为这种布施无有任何过患。再者,虽然二者(布施者与被布施者)不是解脱者,但菩萨施主作布施也是殊胜的,原因是他们为了饶益一切有情、获得圆满菩提而布施。经中云:“布施随至者,以怖畏而施,以曾施我而施,以将施我而施,以往昔我之父辈祖辈曾施而施,为善趣而施,为名声而施,为心之庄严、心之资具、瑜伽资粮、获得殊胜之义而施。”佛经中讲述了八种布施。其中第八为心之庄严等布施最为殊胜。布施随至者是指布施随时来到的人;以怖畏而施即眼见财产即将用尽而布施圣者;以曾施我而施是指想到这位受施者曾经布施过我而作施舍。其他的布施容易理解。心之庄严是指神变;心之资具指八正道;瑜伽资粮是指寂止与胜观;殊胜之义是指获得阿罗汉或涅槃。
虽非圣者然而于,父母病人说法者,
最后有者之菩萨,供养功德无有量。
此外,尽管不是圣者,但如果对作为利益之田的父母、痛苦之田的病人、于法身相续中修行之田的说法者、功德之田的最后有者菩萨进行供施,果报也是不可估量的。
由结行田基加行,思与意乐之大小,
业亦变为轻与重。故意圆满无悔心,
无有对治具从属,异熟作已积集业。
若问:所有的业轻重如何呢?这要依靠六因而定。一、由后行的差别而成重业,随着正行业道而连续行持;二、依靠田的差别而成重业,如对利益等福田作事;三、由基的差别而成重业,如杀生、妄语、邪见等;四、由加行而成重业,如恒时所造业;五、由思维的差别而成重业,究竟业道;六、由意乐差别而成重业,如发心广大。由于根据这六种因的大小差别,业也相应安立为轻重。
若又有人问:经中所说的作已积集业、作已不积业指的是什么呢?并非是事先未动心在随随便便中做的,而是想到一定要做而故意做的;业的支分圆满完成;已做不悔;无有忏悔等对治法;具足随喜等从属;必定感受异熟果报。具足所谓的这六种条件即称为作已积集业。其余称为作已不积业。
供佛塔因所生福,虽无接受如慈等,
因中生果无谬故,恶田亦有悦意果。
大众部的论师说:用希求心供养佛塔不可能获得福德,因为佛塔无有接受与享用的能力。
这种说法, 是不合理的,虽然他们无有接受与享用的福德,但是会获得从供养佛塔之因中所生的福德,譬如愿一切众生安乐的慈等无量心与“等”字所包括的修正见这些虽然无有接受与直接利益他众的能力,可是依靠自心的力量会获得无量福德。
如果说布施利益等妙田会出现悦意之果这是理所当然的,那么对旁生等恶田作布施怎么会有悦意的果报呢?因为有漏的善因会产生悦意的异熟果报,这一点始终是不会错乱的,布施恶劣之田必定会产生悦意的异熟果。然而,由于是恶劣之田而使异熟果报变得微小,就像在贫瘠的田地里播下的种子应时不会成熟果实并且减小等一样。
这以上已讲述了布施所生福业之事。
断破戒恶佛制罪,二色戒具四净德,
破戒因过未出现,依彼对治与寂灭。
接下来宣说戒律所生福业之事:所断破戒指的是不善有表与无表色,也就是恶戒。能断除破戒的对治法戒即是戒律所生的善业。所谓的戒是指有表色与无表色所断的对治法,因此它也是有表色与无表色。虽然不是自性罪,但过午不食等断除佛制罪的有表色与无表色也是戒律。戒律具有四种功德,是哪四种功德呢?一、不被破戒所染;二、破戒的因——根本与随眠烦恼没有出现;三、依止能对治破戒的正念住;四、依止回向解脱之寂灭。
入定之善即为修,能熏染心之缘故。
为得善趣戒重要,为离烦恼修重要。
下面宣说修行所生福业之事:由心专注于所缘境中入定所生与等持相应的善业即是修行所生福业之事。为什么叫修行呢?因为如同芝麻被花香熏染一样心染上善的习气并串修、起作用。
那么,戒律与修行所生福事何者重要呢?从获得善趣的角度来说戒律重要,就依靠无间道直接断除所断、远离烦恼方面而言修行更为重要。想要获得善趣、远离烦恼者应当依止戒律与修行。
感数劫住善趣故,四种梵天之福德。
法施非为染污性,如实开示契经等。
若问:经中云:“四种补特伽罗生起梵天福德,于以前未做之处造如来灵塔,此乃第一补特伽罗生起梵天福德……。”如是所说的供养四方僧众欢喜园于其中建造经堂、调解声闻分裂、修慈无量心也分别与经中所说的第二、第三、第四梵天福德相对应。这里指的是什么梵天福德呢?这样的梵天福德与梵辅天的寿量相应,想要于数劫中感得善趣而在以前未有佛塔之处建造佛塔……如是四种补特伽罗生起梵天福德。此处的梵天是指梵辅天,也就是说与转生在梵辅天的福德相同,梵天的福德是在欲界的善趣中延续寿量,并于四十中劫期间享受安乐。
附带讲述一下法布施,所谓的法施是指意乐等起不是为了名闻利养与恭敬爱戴等染污心,行为也是如理无误地讲解十二部契经或三藏。
丙十四、宣说三随分:
随福德分随解脱,随抉择分三种善。
经中宣说了随福德、随解脱、随抉择分三种善业,其中在轮回中的悦意果报是随福德分,于资粮道中向往涅槃的善业为随解脱分,原因是无论何者生起都必定成为涅槃之法。对于具有这种善业之人,通过宣说轮回的过患与解脱的功德,从其生起强烈信心以致汗毛竖立等的外相中便可了知。随抉择分善是指暖位等四加行道。此等即是所谓的三种随分善。
丙十五、如理而入之业:
如理三业具等起,次第乃为书字印,
计算诗歌与数目。有覆下劣与具罪,
此等染污法异名,无漏善业为善妙,
有为善法当敬依,解脱乃为最无上。
世间中所谓的书写文字,刻印、计算、诗歌、数量,它们的自性是什么呢?以方便的差别如理而入的身语意三业及其引发相应者即是五蕴之自性。它到底是怎样的呢?书写嘎等文字、进行刻印即是身业,计算一个物体等以及诗歌是语业。身语两部分及其等起而以五蕴为体。十乘十等于一百等的数量合计这是意业,属于四蕴性。如是依次而了知。
另外,此对法比较简略,因而对《法蕴论》当中出现的名词进行宣说。由于烦恼具有遮障的作用,因此叫有覆,由于具染污而呈现黑色并遭受圣者呵责,所以也称下劣,与烦恼同住,故又称具罪。这些均是具染污性法的异名。无垢的善法最为清净,故称善妙,所谓的善妙实际上是无漏善法的异名。烦恼绝对下劣,无漏善法绝对善妙,因而除了这两者以外的他法称为中等。从相续中生起的角度来说,应当恭敬依止有为法中一切有漏无漏善法。除此之外的无为法、不善法、有覆无记法并不是该依止的,原因是无为法不可能有在相续中生起以及反复串习的概念,并且是就为了得果而宣说的,无为法也不具有果。不善业与有覆无记法是染污性的,无有悦意的果报。不善业与有覆无记法、有为无覆无记法、有漏善法、有为无漏法、无为无覆无记法的虚空、非抉择灭以及解脱的抉择灭,前前还有后后居上,因为这些法按次第而言,无有悦意的异熟果报、非为染污性、具有悦意的异熟果、不是有漏法、常有、既常有又是善业。其他所有的法还有居其上者,而解脱涅槃的抉择灭已达顶峰,再没有其他更殊胜的,因而至高无上。
俱舍论第四分别业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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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 Ji Xue Fo 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