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卷第二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
沙门释成观撰注
一切佛语心品之二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世尊修多罗说:如来藏自性清净,转三十二相入于一切众生身中;如大价宝,垢衣所缠;如来之藏常住不变,亦复如是。而阴界入垢衣所缠,贪欲、恚、痴、不实妄想尘劳所污,一切诸佛之所演说。云何世尊同外道说我,言有如来藏耶?世尊,外道亦说有常作者,离于求那,周遍不灭。世尊,彼说有我。】
【注释】
“如来藏”:“藏”者,宝藏也。以如来一切德性,具足藏于其中,故称如来藏。此如来藏非只如来有之,而是一切含识所共有,所以一切众生皆得作佛,即是由此。
“转三十二相,入于一切众生身中”:“转”,转变。此如来藏之性,本自清静,从本以来不与染法相应。诸佛证此,成就三十二种妙相,众生迷此,变作八万四千尘劳。然而众生的一切动转施为,其实仍全是诸佛果德,奈何日用而不知,所以说是“转三十二相,入于众生身中。”
“一切诸佛之所演说”:比喻中说:无价大宝,虽为破弊垢衣所缠,但宝体精光不坏;正如如来藏,虽为阴界入尘劳之所污染,而其清静本性实不曾亏损,这是诸佛究竟之指归,所以说是“一切诸佛之所演说”。
“云何世尊同外道说我,言有如来藏耶?”:“说我”,是说有我。这是说外道计五蕴中有神我,佛斥之为邪见。现在大慧提出说:身中之如来藏性,佛指是真我,而此真我,岂不是与外道邪计的神我一样了?因为佛说藏性常住,离自性相,周遍十方,体无生灭;而外道也说神我常住,离于所作,周遍诸趣,体亦无灭。这样看来,外道所计的神我,与佛所说的如来藏真实之我,有何差别?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世尊”在“修多罗”中“说:如来藏”本来“自性清净”,然却“转”变其胜妙的“三十二相”,而“入于一切众生身中,如”同“大价”之“宝”,为“垢衣”之“所缠”裹;“如来之藏”本情清静,“常住不变”,如彼宝珠,“亦复如是”。然“而”却为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之“垢衣所缠”裹,为“贪欲”、瞋“恚”、愚“痴”等“不实妄想”而有之“尘劳所污”染。此为“一切诸佛之所”共开“演”阐“说”之无上理。然而,“云何”诸佛“世尊”却“同外道”一般,宣“说”有“我”,而“言有如来藏耶?世尊”,因为“外道亦说有”恒“常”不变之“作者”神我,离于“求那(功德)”,不依诸缘,自然而有,自在“周遍”十方而“不灭。世尊”,此为“彼”外道所“说有”神“我”之论,岂不与世尊所说之如来藏真我没有差别?
【诠论】
关于如来藏转三十二相入众生身中,有人或许会问:三十二相是修心成就之德相,怎么会入于众生身中?
回答是:此三十二相是依心体而有,不可能没有本性清静的心体,而能成就三十二相。现在本自清静的心体既已在众生身中,则万德相好,便随着心体而入于众生之身中。又,此心体若出缠,则能生净用;心体若在缠,则能生染用;染净虽殊,其为心体之用则一。若入于众生身中,则是转净用为染用,所以说“转”、“入”。故知,用可转,体则不可转。所以虽在烦恼身中,然其自性实在还是清净的,并不是说众生实有三十二相。如果说众生身中实有净用,不因修得,则成常见,过咎是非常大的。
【佛告大慧:我说如来藏,不同外道所说之我。大慧,有时说空、无相、无愿;如、实际、法性、法身、涅槃;离自性、不生不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如是等句,说如来藏已,如来应供等正觉,为断愚夫畏无我句,故说离妄想无所有境界如来藏门。大慧,未来、现在菩萨摩诃萨不应作我见计著。】
【义贯】
“佛告大慧:我”所说之“如来藏,不同”于“外道所说之”神“我。大慧”,除了说如来藏真我外,我“有时”亦“说空、无相、无愿;如、实际、法性、法身、涅槃;离自性、不生不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以“如是等”法“句”,来“说”明“如来藏”之性(因这些都是如来藏的异称),如是说“已,如来应供等正觉”又“为断”除“愚夫”怖“畏无我”之法“句”,是“故”我便“说”:有“离”一切“妄想”分别、“无所有境界”之“如来藏”真我“门”,而并非除了空、无我之外,便什么都没有了。是故,“大慧,未来、现在”诸“菩萨摩诃萨”,于如来藏“不应作”为神“我”之“见计著”。若著一丝我见,即非如来藏自性清净心。
【诠论】
在此,佛先答二我相滥的问题。佛意为:我说藏性为我的含意在于常、乐、我、净、无我真我之我,不同于外道我见、神我之我。因此,此二我,大不相同。接着佛说如来藏之种种异称:空、无相、无愿等。如来之意为:我说如来藏,你便以同于神我来问难,然而我有时也说空、无相等,你又作何解呢?
如来藏之所以有这么多异称,因为藏性与空、无相等,名称虽异,其体则本来是一,未曾有二。为什么呢?因为如来藏性本一,以无我故,故能随物而施设多名,名字虽多,不妨其体为一。因此,(一)、为执有者,以“空如来藏”,作空、无相、无愿之异名而说之。因为藏体清净故曰“空”;藏体本离一切法,故是“无相”;藏体在众生身中,自性本自具足,不假外求,所以称“无愿”为如来藏之异名。(二)、为执无者,则为其开示“不空如来藏”之性,而作“真如”、“实际”、“法性”、“法身”、“菩提”、“涅槃”等异名来代表如来藏。因为真如、涅槃于一切法恒常不变,所以不是空无一物。如是说,众生才不会误会,及不了如来藏真实之性。(三)、为执亦有亦无者,为令其了知如来藏之性,则晓之以“空而不空藏”,作离自性、不生灭之异名来表示如来藏之性,令离邪证真。以离自性则非有,不生灭则非无,如是则破其执“亦有亦无”之邪执;既不再执邪见,自然得见如来藏之真性。(四)、为执“非有非无”者,则以“非空、非不空藏”来开示如来藏之真性,而以本来寂静、自性涅槃的异名来表示如来藏之性。以本来寂静,故非“非有”;以自性涅槃,故非“非无”,如是则其邪执妄解法性之执即破,而可顿见如来藏之真性。这就是如来以种种异名来称如来藏之真义,因为众生迷执不同,对于法性各生种种谬执,各执一偏,误解法性,而藏性没有如是之偏,故此等诸人,以其偏见而不能见真。因此如来针对其谬解之处,晓以真理,如是便得弃妄见真。
再者,关于说如来藏为我的理由。因佛见众生有执四大假我为我者,有认妄想之神我为我者,佛为破其迷执,便为之开示说无我:亦即,四大之中实无我,神我亦为自妄想生。奈何愚夫一闻说无我,便生恐怖,觉无着落,故佛告之曰,并非全无有,众生身中实有如来藏佛性真我,是故莫执四大假我,及妄想之神我。汝等若欲证此如来藏佛性真我,但空妄想及诸境界,便可疾速证入。因为空、无相等,乃是入如来藏之门;因此若能真修空、无相等,即离妄想,妄我既除,即证如来藏真我矣。然而“藏性真我”,亦是为畏惧无我者言之,其实“真我”是毫无我相的,因此才是如来藏清净心,因此佛最后勉诸菩萨,毋同外道著我见计执。
【譬如陶家,于一泥聚,以人工、水、木、轮、绳方便,作种种器。如来亦复如是,于法无我,离一切妄想相,以种种智慧、善巧方便,或说如来藏,或说无我,以是因缘故说如来藏,不同外道所说之我,是名说如来藏。开引计我诸外道故,说如来藏,令离不实我见妄想,入三解脱门境界,希望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作如是说如来之藏;若不如是,则同外道。是故大慧,为离外道见故,当依无我如来之藏。】
【注释】
“陶家”:即陶师,比喻如来。
“一泥聚”:比喻法无我之真理。“泥聚”,泥团。
“人工、水、木、轮、绳方便”:比喻智慧方便。
“作种种器”:即作出种种不同之器。比喻如来藏之种种异名。
“若不如是,则同外道”:若但说有如来藏,而不说藏性体空、无相等,以破神我之邪执,则同于外道之说。
【义贯】
“譬如”制“陶”器之专“家”(陶师),“于一泥聚”之材料,施“以人工、水、木、轮、绳”等“方便”,而“作”出“种种器”皿。诸佛“如来亦复如是,于”一切“法无我”之极理,及远“离一切妄想”分别“相”之境界,“以种种智慧、善巧方便”晓喻众生如是之甚深实相境界。有时“或”巧“说”此实相境界名为“如来藏,或”巧“说”此名为“无我”、无相等等名义,以为显示,如彼陶师,以一团泥作成种种器,都是有用的,功不唐捐。“以是因缘故”,佛“说如来藏”,是故如来藏“不同”于“外道所说之”神“我,是名”佛所“说”之“如来藏”。为“开”示“引”导“计”有神“我”之“诸外道故”,佛“说如来藏”真我以破邪计,“令”其“离”于虚妄“不实”神“我”邪“见”之“妄想”,而得“入”于空、无相、无愿之“三解脱门境界”,进而有“希望”速“疾”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是”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作如是说”:有真我“如来之藏”。然而如来“若”但说有如来藏真我,而“不”说空、无相等为藏体之性,以破其神我之邪执,“如是,则同”于“外道”之说。“是故大慧,为离”一切“外道”邪“见故”,汝等应“当依”于“无我”相之“如来之藏”。
【诠论】
本段主要在以譬喻表示说:法无我之理本只有一个,而如来随机成器,用来解释前面所说:藏性有种种异名,而其体实在还是一个。陶家比喻如来;泥聚,比喻“法无我”之理;人工、水、木等,比喻如来之智慧方便;种种器,比喻为如来所说之如来藏性及其众名。泥团只是一个,因为泥团无我相,(没有自相),所以任凭陶家依种种因缘,以种种方便,加以塑造,而成种种器。然而这些器,虽有种种相、种种形、有种种用,且各个不同,但亦了无自性,终归是一泥团。这就表示,无我理是一个,因为“法无我理”是没有自相的,所以任凭佛如来,依种种因缘,随种种根器,以种种智慧方便,加以塑造施作,因此而得种种名,而凡此诸名,亦无自相,其体终归是藏性。
再者,前面一节说空、无相、无愿,乃至自性涅槃,而现在则说“无我如来之藏”,名称虽然不同,但其无我体还是同一个。因此这是不同于外道所执之神我,佛特名此为如来藏。
复次,佛表示,如来之所以说如来藏的原因,主在开引执我之外道,欲令其离著,入三解脱门,疾成正觉。这有三层意义:一、表示(印证前说)阐提亦当成佛。二、诸佛以大悲故,不舍一众生。三、表示邪见之可怕。因为若离邪见,即可顿入三解脱门,乃至速成菩提正觉。然而凡夫由于自心妄想执著之邪见所覆,故自障自性解脱,乃至菩提,因此去除邪执为修道之急务。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人相续阴,缘与微尘,胜自在作,心量妄想。】
【注释】
“人相续阴”:“人”,即人之相。“相续阴”,相续之五阴。
“缘与微尘,胜自在作”:承上句谓,各种外道于人相所现相似而相续之五阴,各自邪计为种种能作之作者所作而成的,如计为种种邪“缘”、“微尘”、“胜”性或大“自在”天等所“作”。
“心量妄想”:凡此皆是自心现量之妄想分别。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凡夫及外道所执之“人”相,及见实有“相续”之五“阴”相,并计此等皆为种种邪因所造,或计种种邪“缘与微尘”所作,乃至计为“胜”性或大“自在”天等所“作”而成。凡此但由自“心”现“量”之“妄想”分别而有,了无实体。
【诠论】
这一首偈所颂为:凡外之我见,唯妄无体。凡夫的我见是执五蕴相续之体;外道的我见是计执微尘、胜性、自在天、神我等邪因缘。而此二种妄见,皆是自心现量,妄想分别而有。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观未来众生,复请世尊:惟愿为说修行无间,如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者大方便。】
【注释】
“观未来众生,复请世尊”:是以神力观察未来世一切众生,而预知未来亦有顿入者,故再请问世尊修行之大方便。
“修行无间”:“无间”,为于理与行纯一无杂,无有间隙、间隔,融通一气,无有间断,直趋菩提之行,称为修行无间。
“大方便”:依行渐证,称为小方便;一门顿超直入,称为大方便。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以其神力,普“观未来众生”,而悬知未来有顿入者,故“复请世尊”:“惟愿”世尊“为”我“说修行”者如何得入于理与行纯一“无”有间隙、间隔、间杂,融通一气,无有间断,直趋菩提之行,有“如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者”所行之“大方便”法门。
【诠论】
第一卷所说,主要在显果德,从这节以下在依真起行,以证前所说之果德。前面阐明五法、三性、八识、二无我,所显之如如、正智、圆成实性、真识、藏性等,名字虽不一样,但都是佛的果德。所以大慧在本卷一开始,便特地问说:如来藏转三十二相入众生身中,即在表示因含果德。然而果德虽显,非行莫成,而行无方便则不得进,所以特为来世之顿机,请问无间之大方便。
此地有个问题:既然前面说唯心识观、圣智三相、人法无我,也都是行,为什么至此又再说行呢?道理是这样:本经直指一心,此一心随染净缘有世出世法。如果随逐无明、业、爱等染缘,那么如如、正智便成为相、名、妄想,为世间之实我实法,故沦落生死。若达缘生无性之净缘,那么相、名、妄想便成为如如、正智,为出世间之无我无法,故证大涅槃。此则染净本唯一心,更无别法。所以前面说行,主要在令当机顿见一切诸法,纵缘无性,而顿悟无生之旨,会归一心究竟之极处。然而,前面所说的行,主要在明心,目的为显理;现在所说之行,则在于因机设行,目的在证真。所以有差别。
【佛告大慧: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云何为四?谓善分别自心现,观外性非性,离生住灭见,得自觉圣智善乐,是名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
【义贯】
“佛告大慧:菩萨摩诃萨”若“成就四”种“法”,便可“得修行者”之“大方便。云何为”此“四”种法?“谓”一、“善”观察“分别”一切法唯“自心”所“现”;二、善“观”察了知一切“外”法之“性非”有实自“性”;三、远“离”一切“生、住、灭见”,契入无生;四、专求而“得”内心自证“自觉圣智”大“善”之“乐。是名”为“菩萨摩诃萨成就四”种“法”,而“得修行者”之无上“大方便”。
【诠论】
此处说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得修行者之大方便。因为唯心行法,非上根圆智,莫能任持,故只说菩萨摩诃萨。魏译在此节经文后加一句:“而得名为大如实修行者”。
【云何菩萨摩诃萨善分别自心现?谓如是观三界:唯心分齐,离我我所、无动摇、离去来,无始虚伪习气所熏,三界种种色行系缚,身财建立妄想随入现,是名菩萨摩诃萨善分别自心现。】
【注释】
“唯心分齐”:“分齐”,差别之义。此谓,了知三界唯是一心之所造作,而有差别之相。
“离我我所”:而三界实离于我与我所有。“离”,非之义。亦即,三界非我、亦非我所有。
“无动摇、离去来”:“离”,亦是无之义。动摇、来去,即是生灭之义。亦即:三界实无动摇、来去等生灭之相,本自无生,唯心所现。
“三界种种色、行系缚”:“色”,五蕴之色身。“行”,心行。谓由于无始来的妄想熏习,所以本来清净心,为三界种种五蕴之色身与心行之所系缚。亦即前所谓之“阴界入垢衣所缠”。
“身财建立妄想随入现”:“身”,正报。“财”,依报。谓因有五阴,所以有正报与依报的建立成就。然如是诸法皆是依自心妄想分别,随其心所入之境界而显现。所谓心生法生之义是也。
【义贯】
“云何”名为“菩萨摩诃萨善”观察“分别”一切法唯“自心”所“现”?“谓”菩萨应以正智“如是观”察“三界”:知三界“唯”是一“心”所造作而有种种“分齐”差别之相,而其本则为一相。后应观三界实“离”于“我”相及“我所”有之相,非我,亦非我所有;更“无”有“动摇”,亦“离”于“去来”等生灭之相;但由于自心从“无始”世来,为“虚伪”不实之妄想“习气所熏”染,致令本来清净之心,而为“三界种种”五蕴之“色”身与心“行”之所“系缚”;因有五阴,所以有正报之“身”、与依报之器世间“财”物之“建立”成就;然而如是诸法,皆是依自心“妄想”分别,“随”其心所“入”之境界而显“现。是名”为“菩萨摩诃萨善”观察“分别”了知一切法唯“自心”妄想所“现”。故知三界本空。
【云何菩萨摩诃萨善观外性非性?谓焰梦等一切性,无始虚伪妄想习因,观一切性自性,菩萨摩诃萨作如是善观外性非性,是名菩萨摩诃萨善观外性非性。】
【注释】
“谓焰梦等一切性,无始虚伪妄想习因”:“焰”,阳焰。谓如阳焰、梦境等一切法之性,皆唯心所现,而以无始来之虚伪妄想习气为其生因,而有妄相生起。
“观一切性自性”:谓以如是正智观一切法之自性,皆如幻假有。
【义贯】
“云何”为“菩萨摩诃萨善观”一切“外”法之“性非”有自“性?谓”正如阳“焰”与“梦”境“等,一切”法之“性”亦复如是,唯心所现,本无外法之性;而以“无始”来之“虚伪妄想习”气为其生“因”,而妄有幻想生起;以如是正智“观一切”法“性”之“自性”,如幻假有。“菩萨摩诃萨”若“作如是”之“善观”察一切“外”法之“性非”有自“性”,乃依自心妄想所现,如幻而生,是“名”为“菩萨摩诃萨善观”察一切“外性非”有自“性”。
【云何菩萨摩诃萨善离生住灭见?谓如幻梦一切性,自他俱性不生,随入自心分齐,故见外性非性,见识不生,及缘不积聚,见妄想缘生;于三界内外一切法不可得。见离自性,生见悉灭。知如幻等诸法自性,得无生法忍;得无生法忍已,离生住灭见,是名菩萨摩诃萨善分别离生住灭见。】
【注释】
“生住灭见”:即见法有生灭。
“谓如幻梦一切性”:谓观如幻如梦等为一切法之性。
“自他俱性不生”:“自”,自相。“他”,他相。“俱”,共相。谓一切法之自相、他相、共相,其自性皆本不生。
“随入自心分齐”:“分齐”:差别。以随顺无明而入于自心妄想,故现有差别之相。
“见识不生”:见诸识实不曾生起。
“及缘不积聚”:“积聚”:和合之义。谓:并见众缘亦实不积聚和合。
“见妄想缘生于三界”:照见由于自心妄想之因缘,而于三界内轮回受生。
“内外一切法不可得”:“内”,根身;“外”,世界。谓内心外境一切诸法皆不可得。
“见离自性,生见悉灭”:以见一切法皆无自性,故一切生见顿时皆悉寂灭,而见无生。
“知如幻等诸法自性,得无生法忍”:以见法无生,而了知如幻如焰等诸法之自性,即时证得无生法忍。
【义贯】
“云何”为“菩萨摩诃萨善”观察而“离”于一切法有“生、住、灭”相之“见?谓”观“如幻”、如“梦”等为“一切”法之“性”;以一切法之“自”相、“他”相、及自他共“俱”之相(共相)其自“性”皆本“不生”;然以众生“随”顺无明而“入”于自心妄想之所现量,而有“分齐”差别之相。“故”菩萨于外则“见”一切“外”法之“性非”有自“性”,故知法不从外生(不他生);于内则“见”诸“识不”曾“生”起,故知法不从内生(不自生);“及”从内外合观,则见众“缘”亦“不”会“积聚”和合,故知法亦不从内外共生(不从缘生);菩萨作如是观已,则彻“见”一切法皆由于自心“妄想”之因“缘”而“生”起,故知亦非无因生,是故“于三界”之“内”心、“外”境“一切”诸“法”皆“不可得”,以“见”一切法皆“离”于“自性”,如是见已,一切“生”相之“见”便顿时“悉”皆寂“灭”。以如是见诸法实无生,故了“知如幻”、如阳焰“等”实为“诸法”之“自性”;如是了知已,即时证“得无生法忍。得无生法忍已”,即“离”于一切法有“生、住、灭”相之“见;是名”为“菩萨摩诃萨善”观察“分别”而“离”于“生住灭”之虚妄“见”。
【云何菩萨摩诃萨得自觉圣智善乐?谓得无生法忍,住第八菩萨地,得离心意意识、五法、自性、二无我相,得意生身。】
【义贯】
“云何”为“菩萨摩诃萨”证“得自觉圣智”至“善”之“乐”的行相?“谓”于证“得无生法忍”已,即“住”于“第八菩萨”不动“地”,而“得离”于“心、意、意识”(八识)、“五法”、三“自性”、及人法“二”种“无我”等幻“相”,而证“得意生身”。
【诠论】
在第八地以前,未离生住灭见,因此尚属生灭之境界;住第八地后,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一切俱离,而得无生法忍,入于不生不灭之境界。因为已离于藏识,意识不生,故能随意现身,所以称为意生身。
【世尊,意生身者,何因缘?
佛告大慧:意生身者,譬如意去,迅疾无碍,故名意生。譬如意去,石壁无碍,于彼异方无量由延,因先所见,忆念不忘,自心流注不绝,于身无障碍生。
大慧,如是意生身,得一时俱;菩萨摩诃萨意生身,如幻三昧力、自在神通,妙相庄严,圣种类身一时俱生。犹如意生,无有障碍,随所忆念本愿境界,为成就众生,得自觉圣智善乐。】
【注释】
“譬如意去,石壁无碍”:譬如心意之来去,石壁亦无能障碍。
“于彼异方无量由延”:“异方”,他方。“由延”,由旬。谓又如于他方无量由旬外之地。
“因先所见”:“先”,先前。
“自心流注不绝,于身无障碍生”:其所忆念者,于其心中流注不绝,而与其身并不相妨碍,随意遍能到达其所忆念之处。菩萨之意生身,亦复如是,随意遍到。
“一时俱”:即一时顿俱,非渐次俱足。
“如幻三昧力、自在神通”:此二者为能生意生身之功德道力,亦即意生身之“意”。
“妙相庄严,圣种类身”:以种种妙相而为庄严之圣种类之身。此为如意所生之妙身,亦即意生身之“身”。
“一时俱生”:一时俱足生起。
【义贯】
大慧菩萨问:“世尊,意生身者”,以“何因缘”而得其名?
“佛告大慧:意生身者,譬如”心“意”之来“去”,如念即至,“迅疾无碍”,是“故名”为“意生”身;又“譬如”心“意”之来“去,石壁”亦“无”能为“碍”。又譬如有人“于彼异”地他“方,无量由延”(由旬)外之地,“因先”前“所”曾“见”,而“忆念不忘”。如是,其意所念者,于其“自心”之中“流注不绝”,然“于”其“身”并“无”有“障碍”产“生”,身在此,而意在彼,其意念何处,便仿如置身其中,随意自在能到。(菩萨之意生身,亦复如是,随意、迅疾、遍到,无有障碍,其意所到,其身便生。)
“大慧,如是”之“意生身”,一切功德,“得一时”顿“俱”,非渐次生起。“菩萨摩诃萨”得“意生身”时,其“如幻三昧力”,及“自在神通”等能生之意,及以种种“妙相”而为“庄严”之“圣种类”之净妙“身”等所生之身,皆“一时俱”足“生”起。“犹如”心“意”之“生”起,身体或山河一切“无有”能“障碍”者,菩萨意生身之来去十方世界亦复如是,“随”其心“所忆念”其“本愿”所在“境界”之处,“为成就众生”故,便能随意即到。是为菩萨摩诃萨证“得自觉圣智”至“善”之“乐”的行相。
【诠论】
意生身是因为有三种涵养,所以才取“意生”为譬喻:一、迅疾;二、无碍;三、遍到。这是说菩萨得如幻三昧后,现身摄度众生,也有此三种功能,所以取以为名。凡夫意到而身不能到,身意俱到,只有圣人才能。
【如是菩萨摩诃萨得无生法忍,住第八菩萨地,转舍心意意识、五法、自性、二无我相身,及得意生身,得自觉圣智善乐。是名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当如是学。】
【注释】
“转舍心意意识、五法、自性、二无我相身”:“转”,展转,迅疾之义。谓于转眼之间,便舍离心意意识、无法、三自性、二无我相所成之身。
【义贯】
“如是菩萨摩诃萨”于“得无生法忍”后,即入“住”于“第八菩萨”之不动“地”。于“转”瞬之间,便“舍”离由八识(“心意意识”)、“五法”、三“自性”、及“二无我相”所成之“身”,因而“得自觉圣智”至“善”妙“乐”境界;“是名”为“菩萨摩诃萨成就四”种“法”门,而“得修行者”之无上“大方便”;如是便得从因至果,起用化他,故汝等“当如是”修“学”。
【诠论】
本章说,菩萨若依此四法门修行,即是从因至果,一门直入,层层增进,而至起用化他,实为无上之大方便。
再者,关于意生身,《华严经》所言,与此经稍有不同。《华严》的第九地善慧地,现十界身,说法度生,庄严佛土,承事诸佛,作大佛事,就是此经所说的得意生身,起用化他。而本经是第八不动地即得,华严因说次第段证,所以要到第九地;其次第为:先在第八地断俱生我执,证平等真如,得无生忍,二行相行,悉不现前,味著三昧之乐,由诸佛七次劝请,方能舍三昧乐,得无功用行,发愿度生,所以现无量身,遍至法界,如意自在,故称意生身,所以其意生身是在九地才得,因为九地才起作用。而本经是以顿机而言,但一念不生,离心意意识,便顿证无生,一时俱获意生身;而不是说次第段证才至八地,渐次证得无生、如幻三昧及意生身。所以本经后面说:“得诸法正性者,不从一地至于一地”的原因,也就是这个道理。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请世尊:惟愿为说一切诸法缘因之相。以觉缘因相故,我及诸菩萨离一切性,有、无妄见,无妄想见渐次、俱生。】
【注释】
“缘因之相”:即一切法生起之缘与因之相状。亲因为因,疏因称缘;又内为因,外为缘;又,主因为因,助因为缘。
“以觉缘因相故”:“以”,由于。“觉”,觉了。由于觉了缘与因之相状。
“我及诸菩萨离一切性有、无妄见”:如是我及诸菩萨,便得远离执一切法之性为有、为无之妄见。
“无妄想见渐次、俱生”:便不会再有自心妄想所见之诸法为渐次生,或一时顿生之过。“俱生”,即一时俱生起,亦即顿生。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请”问“世尊”道:“惟愿”世尊“为”我“说一切诸法”生起之“缘”与“因之相”状。“以觉”了“缘”与“因”之真实“相”状“故,我及诸菩萨”便得远“离”计执“一切”法之“性”为“有”、或为“无”等虚“妄见”,并使吾等“无”犯自心“妄想”分别所“见”之一切法为“渐次”生起、或一时“俱生”(顿生)等过咎。
【佛告大慧:一切法二种缘相,谓外及内。外缘者,谓泥团、柱、轮、绳、水、木、人工诸方便缘,有瓶生。如泥、缾、缕、叠;草、席;种、芽;酪、酥等方便缘生,亦复如是,是名外缘,前后转生。】
【注释】
“一切法二种缘相”:一切诸法有二种缘积集之相。
“如泥、缾、缕、叠;草、席;种、芽、酪、酥等方便缘生”:“缾”,即瓶。正如由泥成瓶一样,由缕得叠,由草得席,由种成芽、由酪成酥等,皆由方便之众缘和合而生。
“前后转生”:前因后果,展转生起。
【义贯】
“佛告大慧:一切”诸“法”有“二种缘”积集之“相,谓外”缘“及内”缘。“外”法因“缘”积集之相“者,谓”以“泥团”为亲因,以“柱、轮、绳、水、木、人工”等“诸方便”为助“缘”和合,而“有瓶”产“生”。正“如”由“泥”成“缾”之由众缘和合而生,同样的,由“缕”成“叠”,由“草”成“席”,由“种”得“芽”,由“酪”得“酥”等,皆由“方便”之众“缘”和合而“生,亦复如是,是名”为“外”法因“缘,前”因“后”果,展“转生”起。
【云何内缘?谓无明、爱、业等法得缘名。从彼生阴界入法,得缘所起名。彼无差别,而愚夫妄想,是名内缘法。】
【注释】
“从彼生阴界入法”:从彼无明、爱、业等内缘法而生阴界入诸法。
“得缘所起名”:此阴界入诸法,因为是从内缘法所生起,故得称为缘所起之名。
“彼无差别”:彼等能起之内缘法,与所起之缘所起法,其自性实无差别。
【义贯】
“云何”名为“内”法“缘?谓无明、爱、业等”这些“法,得”称为内法“缘”之“名”,以“从彼”无明爱业等内缘法,而能“生”起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诸“法”。故此阴界入法便“得缘所起”法之“名”,以其为由内缘法所生起之故。而“彼”等能起之内缘法,与所起之缘所起法,其自行实“无差别”,然“而愚”痴凡“夫妄想”分别,即见有差等,“是名”为“内缘法”。
【大慧,彼因者有六种。谓当有因、相续因、相因、作因、显示因、待因。当有因者,作因已,内外法生。】
【注释】
“彼因者有六种”:“彼因”指前面所提的“一切诸法缘因之相”中的“因”;佛在上面解释过“缘”,现在则开始解释“因”。有六种是指内外法各有六种因。
“显示因”:唐译作“显了因”,魏译作“了因”。
“待因”:即观待因。唐译作“观待因”,魏译作“相待因”。
“当有因者,作因已,内外法生”:谓现在之心生起之后,便作为一切法之生因,于是便能招感当来之果,而令内根身、外器界,一切苦乐、染净诸法皆得生起,因此当有因也叫做亲因缘。
【义贯】
“大慧,彼”缘因相中之“因者”,共“有六种”,所“谓”一、“当有因”,二、“相续因”,三、“相因”,四、“作因”,五、“显示因”,六、观“待因”。所谓“当有因者”,谓现在之心生起后,而“作”为一切法之生“因已”,便能招感当来之果,而令“内”根身与“外”器界,一切苦乐染净诸“法”得以“生”起(故此当有因亦名亲因缘)。
【相续因者,作攀缘已,内外法生,阴种子等。】
【注释】
“作攀缘已,内外法生”:现行心起念,作种种攀缘内外根尘之事,如是攀缘已,又再熏成种子,存于本识,因而令一切内外法不断生起。
“阴种子等”:因为本识中含有五因之种子等,故能相续成为生法之因,故称为相续因。相续因又称所缘缘,因为外尘为识所缘,因而熏本识成种,然后又成为识所攀缘之对象,更生新识,所以是所缘缘。
【义贯】
第二,所谓“相续因者”,是指现行心起念,而“作”种种“攀缘”内外根尘之事“已”,又再熏成新种,存于本识,因而能令一切“内外法”相续不断的“生”起,因为本识中含有五“阴”之“种子等”,故能相续成为生法之因,故称为相续因。(又称为所缘缘。)
【诠论】
简言之,“相续因”就是:本识中的旧种令心起念攀缘内外根尘,攀缘后,又熏成新种存于本识;此新种随又令心起念攀缘,如是相续不断,故称相续因。
【相因者,作无间相,相续生。】
【注释】
“作无间相”:谓能作为心中所想物之相,令无间断。
“相续生”:且令此相,一类相续,不断地生起,故称为相因,亦称等无间缘。
【义贯】
第三,所谓“相因者”,是能“作”为心中所想,且“无”有“间”断之物“相”,并令此物相,一类“相续”不断地“生”起。故称相因。(又称为等无间缘。)
【诠论】
此处所称的“相”,是指心中欲成之相,譬如想要以泥作瓶,心中便先有了这瓶之相,这心中的瓶相,便成为相因,以能成为物相之因,所以称为相因。“作无间相”是指心中只缘所想的那个瓶相,令之一类相续,更不再攀缘香炉、水壶等其它相,所以称为无间相。同样的,心中起念欲造善造恶时,心中即先有某善事或恶事之相,而此善恶事之所以得成,就是因为心中自起念后,心所攀缘者,都是自心中这个善恶事之相,更不缘其它相,且令此善恶事之相,一类相续不断,一直到此心中之相付之实现为止。心中所起之念,能作一切物相之因,故称为相因。
【作因者,作增上事,如转轮王。】
【注释】
“作增上事”:因念念增胜,故能作为一切增上事之胜因。
“如转轮王”:有如转轮王,因其威势,故能成为一切增上事之胜因,胜缘。亦即:有力的助手。
【义贯】
第四,所谓“作因者”,是指心中之念,念念增胜,故能“作”为一切“增上事”之胜因,有“如转轮王”一样,因其威势,故令一切增上事易得成办,所以又称增上缘。
【诠论】
人的欲念是无穷的,起念之后,常常会令之越来越强,这就称为“增上”,例如起念造善,会念念增盛,务求大果:得到好境遇,会想要更好;多了,会想要更多。同样,造恶也是一样,恶念会越来越增胜,也就是越来越恶。例如偷盗,先起念盗一万元,后便念念转盛,越多越好,乃至盗十万、百万。这种心中念念转盛的作用,便叫作“作因”,能令好事更好,恶事更恶,其势力很大,令人不可过抑,所以比如转轮王。
【显示因者,妄想事生已,相现作所作,如灯照色等。】
【注释】
“妄想事生已,相现作所作”:心中所妄想之事,既已生起,则于此诸事之相上,现见有能作之因与所作之果,且分明见之,一丝不谬。亦即于自所妄想事相上,后计有能所,妄上加妄。
“如灯照色等”:其所见之分明,有如以灯照色之所现,等无有异。
【义贯】
第五,所谓“显示因者”,谓自心所“妄想”之“事”既已“生”起“已”,则于此诸事于心中所现之妄想“相”之中,“现见”其有能“作”与“所作”之相,且令其所见分明不谬,有“如”以“灯照色”之所见一样分明,“等”无有异。(这种能令自心妄想事,显现出能所的作用者,称为显示因。)
【诠论】
显示因的作用,主要就是在它能显现出能作与所作。譬如想读书求官位,此念起后便于此事之相上,分明见有能作与所作。所谓能作与所作,就是:能作之因——我为“能作”这件事、那件事之因;及所作之果——此事、彼事为我“所作”之果等;也就是说整个事件的因果、方法、目的等,若于这一切心中所现的相中,都能一一分明见了,如以灯照色之所见,心行中的这种作用,便叫做显示因。
【待因者,灭时,作相续断,不妄想性生。】
【注释】
“待因”:相待因,即妄与不妄相待之义。
“灭时,作相续断,不妄想性生”:“灭”:指境灭之时。“作相续”,有作之相续心。谓,于境灭之时,有作之相续心便中断,于是妄想性便暂得停止,妄想性一停止,不妄想性便得立刻生起,因为妄与不妄是相待的:妄灭时,不妄便生,反之亦然。因为妄灭时,不妄性便生起,所以不管再坏的人,都有良心发现的刹那;再糊涂的人,也有理智清明的时候;他们良心发现,或理智清明时,也就是妄灭之时,不妄生起的结果。再举一例,人于清晨,常会有所为“半夜扪心”之效果,儒家所谓“平明之气”,就是因为那时诸妄境皆暂息灭,所以不妄之心得以暂时生起。此道理于修行人之帮助,便是如何将此刹那暂起之不妄性,予以延续、延长,乃至如何令妄想性不再生起。
【义贯】
第六,所谓相“待因者”,是指于境“灭”之时,有“作”之“相续”心便暂时中“断”,如是,妄想性便暂时灭去,同时,心中的无作“不妄想性”便得暂时“生”起。因为不妄之生,有待妄想性之灭,(若妄想性不灭,不妄想性便不得生起)这种作用,就叫作待因。
【大慧,彼自妄想相愚夫,不渐次生,不俱生;所以者何?若复俱生者,作所作无分别,不得因相故。若渐次生者,不得相我故,渐次生不生;如不生子,无父名。】
【注释】
“彼自妄想相愚夫”:“彼”,指上面所说的六因二缘所生之诸法。此谓彼等诸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生之相,乃为愚夫所见。
“不渐次生,不俱生”:是故不可说是渐次生,亦不可说是一时顿生。
“若复俱生者,作所作无分别”:若是顿生,则能作之因,与所作之果,就无法分别了;因为顿生,所以因与果,先后次序便没有了,但事情总一定有个前因后果,不会前因后果都一样,所以顿生是不成立的,只是愚人自心妄想。
“不得因相故”:“因相”,生因之相。由于因与果一时顿现,所以实在无法得其生因之相。
“若渐次生者,不得相我故”:若是渐次生的话,则不能得其果相之我体。“我”,是我体,亦即是自体、本体。因为一切都在渐次演变之中,所以一切皆尚未有决定,亦即,一切都还在因中,因中必不能见果,故必无果可得,既未达果相,怎能说有生?所以说渐次生亦不得成立,只是愚夫妄想见。
“渐次生不生”:因此,渐次生实不能生诸法,以如是则诸法皆不能有最后决定之体相,果不可得。
“如不生子,无父名”:若不能得果相,则不能说有生,如不生育子女,则无父名之可言。
【义贯】
“大慧,彼”六因二缘所生之诸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生之“相”,实为“愚夫”所见,是故,“不”可说是“渐次生”起,亦“不”可说是一时“俱生。所以者何?若复聚生者”,则能“作”之因与“所作”之果,即“无”法“分别”,因为一切既然一时顿起,则没有因果、先后之分,如是则“不得”其生“因”之“相”,(若因相不可得,怎可说有果相可得,若因相、果相俱不可得,怎能说有一时顿生?)是“故”顿生不得成立。反之,“若”说诸法是依此六因二缘“渐次生”起“者”,则“不”能“得”其果“相”自“我”之体,(因一切都在渐次演变之中,尚未有决定之果体之相可得)“故渐次生”之理实“不”能“生”一切诸法,以果相永远不可得故。譬“如”若“不”曾“生”育“子”女,则“无父名”之可言,也是一样的道理。
【诠论】
本段经文为斥外道邪执之顿生与渐次生,以显示诸法本从正因缘而生。由于外道不了一切诸法的生生灭灭,都是如来藏之随缘变现,因此就计作是神我一时流出,不分因果、先后,称之为俱生。又,所谓造物主之说,亦属此顿生之类。至于执二十五冥谛,钩锁连环,生成诸法,则是渐生之见。佛在前答大慧六因二缘,就是要阐明:一切和合诸法生起的方式,不是靠神我,或冥谛等,而是依此六因二缘,这是一切法生起的正因缘。本段则更进一步表明:即依此六因二缘之正因缘所生之法,也是愚夫自起妄想所见之相;分别则有,智者观之,以因缘无性,本自不生,更非外道所执之渐次生或俱生——既然是无生,还有什么顿、渐?凡此但是愚夫妄想。
【大慧,渐次生,相续方便,不然;但妄想耳。因、攀缘、次第、增上缘等,生所生故。大慧,渐次生不生,妄想自性计著相故,渐次、俱不生,自心现受用故,自相共相,外性非性。
大慧,渐次、俱不生,除自心现不觉妄想故相生,是故因缘作事方便相,当离渐次、俱见。】
【注释】
“渐次生相续方便,不然”:执渐次生之说者,即是以诸邪缘相续为方便,而能生一切法;是说不然。
“因、攀缘、次第、增上缘等”:“因”,即亲因缘。“攀缘”,所缘缘。“次第”,次第缘等六缘。
“生所生”:其实一切法皆以此四缘或六缘相续相系,故有所生之诸法。此为正说。
“渐次生不生”:渐次生其体本不生。
“渐次、俱不生,自心现受用故,自相共相”:渐次生与一时顿生皆实不生,以一切依正等法皆唯自心所现而为受用故,其法皆不出自心所计之自相与共相。
“外性非性”:既是唯心所现,则显一切外性非有自性。
“除自心现,不觉妄想故相生”:除了愚夫因自心所现,不自觉知而生妄想之故,因而见有诸相生起外,其实并无有一法而有实自体相可得。
“是故因缘作事方便相,当离渐次俱见”:是故了知一切诸法但是因缘所作生灭事,方便和合虚妄之相,如是了知后,当远离渐次生与一时俱生之妄见。
【义贯】
“大慧”,执“渐次生”之说者,即系计诸冥谛等邪因缘“相续”为“方便”,能生一切法;是说“不然”,此“但”愚夫“妄想”分别而见有生“耳”。是故邪缘实不生一切诸法。亲“因”缘、“攀缘”(所缘缘)、“次第”缘、与“增上缘等”六种缘为正缘,以此六种正缘为能“生”,而此六者相续相系故有“所生”之诸法,“故”诸法非由邪缘生。然而于此四缘(或六因二缘)中,求其生相亦皆不可得,故此四缘亦是妄计,是故邪正因缘皆不生。是故,“大慧,渐次生”其体本“不生”,但以凡夫“妄想”而于诸法之“自性,计著”其为有生灭“相故”,妄见有生,而实有生。“渐次”生与一时“俱”生皆实“不生”,以一切依正之法皆唯“自心”所“现”而为“受用故”,其法则不出于自心所妄计之“自相”与“共相”,以是唯心所现,是故一切“外性非”有自“性”,心外无法,纵有假相,而无实体,如虚空华。故总结而言,“大慧,渐次”生与一时“俱”生本皆“不生,除”了愚夫因“自心”所“现、不”自“觉”知,而生“妄想故”见有诸“相生”起外,其实无有一法而有实自体相可得。“是故”了知一切诸法但是“因缘”所“作”生灭“事”之“方便”和合虚妄之“相”;如是了知已,故“当离”于“渐次”生与一时“俱”生之妄“见”。
【诠论】
大慧在前问因缘相,佛答六因二缘,意在明示诸法缘会而生,缘离则灭。生灭唯缘聚散所现之相,性本无生无灭,即所谓“无性缘生、缘生无性”,这是佛所说的正因缘之义。所以佛一代时教中,以因缘为宗者,就是指此因缘。然而外道不达此理,因而执有、无、神我、微尘等为因缘,而妄立顿生与渐生之法,混滥如来缘起正说,所以佛逐段破斥其说之谬,最后,更于正因缘生法中,指示其中不生的道理,意在令法众顿达生而无生的甚深理。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一切都无生,亦无因缘灭,于彼生灭中,而起因缘想。 非遮灭复生,相续因缘起,
唯为断凡愚,痴惑妄想缘。 有无缘起法,是悉无有生,习气所迷转,从是三有现。】
【注释】
“一切都无生”:谓于世谛中,有邪、正之生法,理中,则一切都无生。连“无生”亦无生。
“亦无因缘灭”:所生之法既无生起,故实亦无能生之法灭去。
“于彼生灭中,而起因缘想”:但诸凡愚于彼妄现之生灭相中,见实有生灭,因而起因缘为实有之妄想。
“非遮灭复生,相续因缘起”:“遮”,遮止。“灭复生”,亦即灭与生;“复”,语助词。此谓,我非为了遮止有实灭及有实生之见,方才破此邪正因缘相续所起之法。
“唯为断凡愚,痴惑妄想缘”:只是为了断凡愚痴迷惑,而于自心中妄想分别之种种攀援而已。亦即:非为止外见,但为了自心!以一切妄惑本从自心而起。
“有无缘起法,是悉无有生”:“有无”,指邪执之生法。“缘起法”,指正计之生法。谓,一切邪执之有、无,与正计之四缘所起之法,这些实都无有生。
“习气所迷转,从是三有现”:既然是无生,怎么有三有呢?这是由于凡夫为无始妄想习气之所迷、所转,故有三有之妄相显现。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世谛中有邪正之生法,而理中,“一切”实“都无”有“生”。所生之法既无生起,故实“亦无”能生之种种“因缘灭”去。然诸凡愚“于彼”妄现之“生灭”相“中”,颠倒见实有生灭,“而起”种种“因缘”为实有之妄“想”。我“非”为“遮”止计有实“灭,复”有实“生”之见,方破此“相续”相属之种种“因缘”所“起”之法;“唯”是“为”了“断凡愚”由于愚“痴”迷“惑”所生之一切“妄想”攀“缘”而已:一切邪执之“有、无”与正计之四“缘”(或六因二缘)所“起”之“法,是”等诸法“悉”实“无有生”;然而凡夫为无始来之妄想“习气所迷”、所“转从是”于一切无生中,而有“三有”之妄相显“现”。
【真实无生缘,亦复无有灭;观一切有为,犹如虚空华。摄受及所摄,
舍离惑乱见;非已生当生,亦复无因缘。一切无所有,斯皆是言说。】
【注释】
“真实无生缘,亦复无有灭”:“真实”,真如实理。谓真如实理中,本无能生之缘,亦无有灭去之缘。
“犹如虚空华”:如虚空之华,本无所有,唯翳眼所见。
“摄受及所摄,舍离惑乱见”:“摄受”,能摄受,即能取,亦即能取之心。“所摄”,即所摄受,所取,亦即所取之境。此谓,若了能取之心及所取之境,本自无所有,即得舍离一切迷惑痴乱之妄见。
“非已生当生”:“已生”,指过去、现在已生。“当生”,指未来当生。这两句,就代表三际。此谓,一切法非过去已生、现在方生,或未来当生,于三际中求之,生相、生因皆了不可得,亦无有能生他法之因缘。
“斯皆是言说”:谓生灭因缘及渐生、顿生等皆只是假名、言说戏论。
【义贯】
“真”如“实”理中,本“无”能“生”之“缘,亦复无有灭”去之缘;以正智“观一切有为”法,皆“犹如虚空华”,本无所有,唯翳眼所见。若了能“摄受”之心“及所摄”受之境,本皆无所有,即得“舍离”一切迷“惑”痴“乱”之妄“见”。一切法“非”过去“已生”,现在方生,或未来“当生”,于三际中求之,生相与生因皆了不可得,“亦复无”有能生他法之“因缘”可得,“一切”悉“无所有”,了无一法可得,所谓生灭因缘、渐生、顿生等,“斯皆”只“是”假名、“言说”戏论,毫无实义。
【诠论】
本偈总颂一切因缘无生之深旨。最初,佛之所以说因缘生法的原因,是因为凡外妄执无因为能生起一切诸法,起有无之妄见,所以佛说正因缘生法以破其无因之恶见。大慧菩萨恐怕法众犹不了解缘生之义,所以特再问因缘之相。佛于是答六因二缘,生起诸法,并再斥邪计之缘生,最后归于令正观诸法缘生无性,连正因缘所生亦无性,而顿证无生。至此,无生之理既彰,真实之义已显,则生灭因缘,总如幻梦。所以佛在此特地显示真实本无生灭,不假因缘,因为一切生灭因缘,都是言说假名,毫无实义。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言说妄想相心经。世尊,我及余菩萨摩诃萨,若善知言说妄想相心经,则能通达言说、所说二种义,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言说、所说二种趣,净一切众生。】
【注释】
“言说妄想相心经”:“心”,心要、心地。“经”,契经、法门。因佛在前面偈中,最后说:“斯皆是言说”,所以大慧菩萨有此一问。
“通达言说、所说二种义”:“言说”,能言说。“所说”,所言说。“二种义”,二种法之义。
“净一切众生”:净除一切众生之妄想。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等宣“说言说妄想相”之“心”地法门(“经”)。“世尊,我及”其“余”诸“菩萨摩诃萨,若”能“善”了“知言说妄想相”之“心”要法门(“经”),“则能通达”能“言说”及“所”言“说二种”法之真“义”,而知能铨所诠皆起于妄想,便能“疾”速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此自利,并可“以”能“言说、所”言“说二种”真实义“趣”而“净”除“一切众生”之妄想,以利他。
【诠论】
前面佛在偈中说:“斯皆是言说”。大慧菩萨已领会言说无实,乃是妄想所现之相。然而言语所说者,能显第一义心,为何称为妄想呢?所以请问妄想相心经。之所以称为“心经”的原因,是因为妄想与言说,俱不离心,所以称为“心经”——心地法门。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有四种言说妄想相,谓相言说、梦言说、过妄想计著言说、无始妄想言说。相言说者,从自妄想色相计著生。梦言说者,先所经境界,随忆念生,从觉已,境界无性生。过妄想计著言说者,先怨所作业,随忆念生。无始妄想言说者,无始虚伪计著过自种习气生。是名四种言说妄想相。】
【注释】
“从自妄想色相计著生”:从自心中妄想,而对色相起自共相之计者,因而生起此种言说(相言说)。
“先所经境界,随忆念生”:先前所经历之种种境界,随自心之忆念,而于梦中生起此等境界。
“从觉已,境界无性生”:从梦中醒觉后,梦中种种不实境界,虽了无自性,然亦得忆念彼等梦中境界,而生此种言说(梦言说)。
“过妄想计著言说”:“过”,过恶、过咎。指他人对我所作之过恶。
“先怨所作业,随忆念生”:“先”,先前。“怨”,冤家仇人。谓由于忆念先前之冤家雠(雠chóu。①校对文字:校~。~定(校对并加以考证)。②同“仇”。③ 同等:“史高与金安上……皆~有功”。④ 售,给价。⑤应对:~问(辩驳问难)。⑥古同“酬”,酬酢。)人,所作恼害于我之业,随其心之忆念分别彼等事,而生此种言说(过妄想计著言说)。
“无始虚伪计著过自种习气生”:“过”,过谬。“自种”,自起言说戏论之种子。此谓,此为从无始世来,第八识中所含藏的虚伪计著、过缪的自起言说戏论之种子,熏成习气,而生现行。
【义贯】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我“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四种言说妄想相”,所“谓”一、“相言说”,二、“梦言说”,三、“过”咎“妄想计著言说”,四、“无始妄想言说”。第一、所谓“相言说者”,为“从自”心中“妄想”而对一切“色相”起共自相之“计著”,因而“生”起此种言说,是名为相言说。第二、“梦言说者”,为“先”前“所经”历之种种“境界,随”自心之“忆念”,而于梦中“生”起此等境界,随后“从”梦中醒“觉已”,犹执著梦中所见种种“境界”,不知其不实如幻,了“无”自体“性”,以不了此,因而“生”此种言说,是名为梦言说。第三,所谓“过妄想计著言说者”,为由忆念“先”前之“怨”家雠人“所作”恼害于我之“业,随”其心之“忆念”分别、而“生”此种言说,是为过妄想计著言说。第四,“无始妄想言说者”,为从“无始”世来,第八识中所含藏的“虚伪计著、过”缪的“自”起言说戏论之无明“种”子,熏成言说戏论“习气”,而“生”现行。故起种种言说。“是名四种言说妄想相”。
【诠论】
简言之,“相言说”是计著色相而起的言说;众生总是见相、著相,即起言说。光这相言说,即包括了无法中的相、名、妄想三种:外见诸相,内起妄想,而起诸名、言,所以“相言说”即是一切言说的总称。
“梦言说”是计著梦中事而起的言说;“过妄想计著言说”是计著他人对我的怨害而起的言说。这三种是末,最后一种,无始妄想言说,则是根本,本末相依,都叫做“言说妄想相”。若离妄想,即无言说;无言说处,即第一义心;第一义心者,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以此义劝请世尊:惟愿更说言说妄想所现境界。世尊,何处、何故、云何、何因、众生妄想言说生?】
【注释】
“所现境界”:所起现行境界之相。
“何处、何故、云何、何因”:从何处、为何缘故、云何、及由何因缘。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以此”等妄想言说之“义,劝请”于“世尊:惟愿”世尊“更”为我阐“说言说妄想所”起“现”行“境界”之相:“世尊”,究竟从“何处”、为“何”缘“故”、“云何”、及由“何因”,而令“众生”有“妄想言说”产“生”?
【佛告大慧:头、胸、喉、鼻、唇、舌、齗(龈)、齿,和合出音声。】
【注释】
“齗”:牙根肉,同“龈”。
【义贯】
佛告大慧:依“头、胸、喉、鼻、唇、舌、齗、齿”等处为缘,与风息“和合”而“出音声”。
【大慧白佛言:世尊,言说、妄想,为异为不异?
佛告大慧:言说、妄想,非异非不异。所以者何?谓彼因生相故。
大慧,若言说妄想异者,妄想不应是因;若不异者,语不显义,而有显示,是故非异非不异。】
【注释】
“言说、妄想,为异为不异”:言说与妄想二者,是相异,还是不相异。“不异”,即是同。
“谓彼因生相故”:“彼”指妄想。“相”,指音声相。谓以彼妄想为因,而生音声相之果。
“若言说、妄想异者,妄想不应是因”:若言说与妄想定是异者,则妄想不应是言说之因。因为因与果必是同类,若不同类,而决定不同,必定不能成为因果之间的关系。如稻种可出稻,麻可出油;但橘种决不能出稻,沙决不能出油,以因与果定然互异故。是故妄想与言说既然成为因果关系,则二者并非决定相异。(因此可说,言说性即妄想性,以言说从妄想中来。)
“若不异者,语不显义”:若言说与妄想定是不异,那么言说与妄想即应同成一个,如是则言语不能显示(表达)心中之意:因为既都是妄想,妄想只是无明,言说既是无明,无明怎样显示或表达任何有意义之事?更何况能显示或表达义理?
“而有显示,是故非异非不异”:而言语实有能诠显、表示心意及义理之作用,是故不可说言语与妄想是一而不异。是故,言语与妄想非一、非异。“不异”,即是一,也就是同。
【义贯】
“大慧白佛言:世尊,言说”与“妄想”二者,“为”相“异”,抑“为不异?佛告大慧:言说”与“妄想”二者,“非异”亦“非不异。所以者何?谓”以“彼”妄想为“因”,而得“生”言语音声“相”之果“故。大慧,若言说”与“妄想”定是“异者”,则“妄想不应是”言说之生“因”,(以因与果应是自类,不应定然互异)所以言说与妄想不是异(非异);“若”言说与妄想为“不异者”,则二者成为同一,如是,则言“语不”能诠“显义”理或心意。(以二者若同,则言语便成妄想,妄想怎能诠显义理呢?)然“而”言语实“有”能诠“显”表“示”义理及心意之作用,因此言语与妄想实非一(非不异)。“是故”,言说与妄想“非异非不异”(非一非异)。
【大慧复白佛言:世尊,为言说即是第一义?为所说者是第一义?
佛告大慧:非言说是第一义,亦非所说是第一义。所以者何?谓第一义圣乐,言说所入是第一义,非言说是第一义。第一义者,圣智自觉所得,非言说妄想觉境界。是故言说妄想,不显示第一义。言说者,生灭、动摇、展转因缘起;若展转因缘起者,彼不显示第一义。大慧,自他相无性故,言说相不显示第一义。
复次大慧,随入自心现量故,种种相、外性非性,言说妄想不显示第一义。是故大慧,当离言说诸妄想相。】
【注释】
“为言说即是第一义”:是否如来文字言说之教,即是第一义?这是表“能诠之言”是否是第一义。
“为所说者是第一义”:或是其所说、所诠之理是第一义?这是表“所诠之理”是否为第一义。
“谓第一义圣乐”:谓第一义者乃是圣者自证所乐之境界。
“言说所入是第一义,非言说是第一义”:是故,依圣教言说去修证,所契入之境界,方是第一义,并非言说本身即是第一义。
“非言说妄想觉境界”:“觉”,觉观。心的粗相叫“觉”,细相叫“观”。谓第一义不是言说妄想觉观之境界。
“言说者,生灭、动摇、展转因缘起”:所谓言说,是由有生灭、会动摇,几经展转变化的众因与众缘和合而生起。所谓“生灭”者,如音声、风息之相,乃至能生此风相的妄想,都是念念生灭。“动摇”者,指音声、风相与头、胸、喉、唇、舌等诸处,皆因要出声而不住地动摇。“展转”,音声、风息自下而上,几经展转变化,故称展转。
“若展转因缘起者,彼不显第一义”:若由展转变化之众因缘和合而生者,彼法则不能显示第一义。因为若是展转因缘而生,则是无常法,而第一义非无常法:第一义不生不灭,湛然常寂,不动不摇,不属因缘和合而起,岂是由生灭、动摇因缘而起的言说之相所能显示的呢?这是第一个原因。
“自他相无性故,言说相不显示第一义”:于第一义谛中,自相、他相皆无自性;因为第一义超然绝待,无自无他,人我相泯,法界一体。而言说相则有自他、问答、对待等之相,因此不能显示泯绝自他相之第一义。这是第二个原因。
“随入自心现量故,种种相、外性非性,言说妄想不显示第一义”:谓第一义者,乃为圣者随顺法性而契入自心现量,故如实证知种种外相皆悉虚妄,一切外性皆无实自性。而言说者则是取着自心及内外诸法,故言说不能显示第一义。这是第三个原因。
【义贯】
“大慧复白佛言:世尊,为”文字“言说”之教“即是第一义?”或“为”其“所”诠“说”之理“者是第一义?”
“佛告大慧:非”能诠之“言说”本身即“是第一义,亦非”其“所”诠“说”之理“是第一义。所以者何?谓第一义”者,乃是“圣”者自证、所“乐”之境界。是故,依圣者之“言说”而修证,“所”契“入”之境界,方“是第一义”,并“并非说”本身即“是第一义”。简言之,“第一义者”,乃为“圣智”内“自”证“觉”悟“所得”之境界,而“非言说妄想觉”观所能及之“境界。是故言妄想不”能“显示第一义”。其原因有三,第一,因为文字“言说者”,系由有“生灭”、会“动摇”来去、几经“展转”变化之众“因、缘”和合而生“起。若”是由“展转”变化之众“因缘”和合而生“起者”,则是无常法,而第一义非无常法,(以第一义不生不灭,湛然常寂,不动不摇,不来不去,不属因缘和合而起,岂是由生灭、动摇因缘而起的言说之相,所能显示的呢?)是故,“彼”言说法“不”能“显示第一义”。第二,“大慧”,因第一义超然绝待,无自无他,人我相泯,法界一体,故“自”相、“他相”皆“无”实自“性”可得“故”,而言说问答有自他、对待之相,是故“言说相不”能“显示”泯绝自他对待之“第一义。复次”,第三,“大慧”,第一义者系为圣者“随”顺法性而契“入”一切法皆为“自心现量”之甚深理智,“故”如实证知“种种”外“相”悉皆虚妄不实,一切“外性”皆“非”有实自“性”,但自心现,故离一切相,岂是彼取著自心内外一切诸法之妄想言说相所能显示的呢?是故“言说妄想不”能“显示”此离相之“第一义。是故大慧”,应“当”善“离言说”所起这“诸妄想相”。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诸性无自性,亦复无言说;甚深空空义,愚夫不能了。
一切性自性,言说法如影;自觉圣智子,实际我所说。】
【注释】
“诸性无自性,亦复无言说”:诸法之性本无有自性。既无自性,故亦无有言说可说,故诸法为离言说相;若有言说,但是众生自心妄想,非诸法之自性。是故法性本绝言思既绝言思,即是第一义空。
“甚深空空义,愚夫不能了”:“空空”即“能空”固然空,“所空”亦是空。上面一个“空”字即指“能空”本空之“空”;下面一个“空”字则指“所空”亦空之“空”,故成双空。能空、所空皆空,即是第一义圣智大空;第一义大空之境,泯绝一切相,更无言思可得。此二句谓:如是言思俱绝之甚深第一义空空之义,唯自觉圣智所得之妙,愚痴凡夫则不能了知。以不能了知言空空之义,故妄起言说。
“一切自性,言说法如影”:然一切法性自性,以及妄想所生之言说法,皆不实如影、如响,了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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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 Ji Xue Fo Wang